附:廢舊蓄電池回收管理規范(征求意見稿)
前言
本標準按照GB/T 1.1-2009 給出的規則起草。
本標準由中國物流與采購聯合會提出。
本標準由全國物流標準化技術委員會(SAC/TC269)歸口。
本標準起草單位:湖北物資流通技術研究所、湖北金洋股份有限公司等。
本標準起草人
廢舊蓄電池回收管理規范
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廢舊蓄電池的分類、收集、貯存及運輸等回收管理要求和規范。
本標準適用于廢舊蓄電池的回收服務與管理。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對于本文件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所注日期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文件。
GB 190 危險貨物包裝標志
GB 12268 危險貨物品名表
GB 12463 危險貨物運輸包裝通用技術條件
GB 13392 道路運輸危險貨物車輛標志
GB 15562.2 環境保護圖形標志-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
GB 18597 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
GB 21668 危險貨物運輸車輛結構要求
GB/T 2900.41-2008 電工術語 原電池和蓄電池
GB/T 26493 電池廢料貯運規范
HJ 519-2009 廢鉛酸蓄電池處理污染控制技術規范
危險廢物轉移聯單管理辦法(國家環境保護總局令第5號)
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國務院令第408號)
危險廢物經營單位編制應急預案指南(國家環保保護總局公告2007年第48號)
3 術語與定義
GB/T 2900.41-2008界定的以及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文件。
3.1
蓄電池 secondary battery
按可以再充電設計的電池。
[GB/T 2900.41-2008,定義482-01-03]
3.2
廢舊蓄電池 waste secondary battery
已失去使用價值而被廢棄的蓄電池,以及在生產、運輸、銷售過程中產生的不合格產品、報廢產品、過期產品等。
3.3
廢舊蓄電池回收 recycling of waste secondary battery
對廢舊蓄電池進行集中收集,經過合理分類、包裝、貯存、運輸等活動,將廢舊蓄電池送至再生利用處理處置場所以便進入再生利用處置的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