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力度將動真格
與之前工信部2013年出臺的《行業規范條件》執行力度不同,此次《征求意見稿》對不達標電站和相關產品將動“真格”。
記者獲悉,屆時未達到《征求意見稿》驗收標準的電站,將不能享受國家光伏上網電價補貼,僅可以脫硫標桿電價賣給電網。
雖然工信部發布的《行業規范條件》(2013年本)曾明確指出,未達到行業規范條件門檻的企業,將無法享受國家補貼和退稅優惠。但從2014年的執行情況來看,《行業規范條件》并未執行到位,低效產品享受到的政策優惠與高效產品并無差異。但隨著近日兩部委文件的相繼頒布,這一情況將有所改善。
有業內人士指出,光伏發展至今已經歷了2-3輪的行業整合和產業升級周期。為消化過剩產能,光伏上游制造企業紛紛向電站運營商或服務商轉型,在最新一輪的光伏電站投資建設熱潮中,不乏光伏制造企業熱衷自建光伏電站,此舉對光伏上游企業來說,可謂一舉多得——不僅可以消耗企業自身的產能,也可獲國家補貼,并為今后企業轉型預熱。但如此一來,也催生了國家有限的光伏補貼為使用低效產品的光伏電站“買單”的現象。
“通常情況下,部分光伏制造企業會將其生產的高效電池在市場上出售,低效產品則一般會用在企業自建的光伏電站上,以此獲取國家補貼,這種行為明顯與國家鼓勵光伏技術進步的初衷相違背。”上述專家說。
國內長期對電站質量的忽視也為難了真正想進入的企業。以成立不久、準備大量收購光伏電站的中民投受阻為例,也可看出國內光伏電站質量的嚴峻性。
記者獲悉,2014年中民投收購國內光伏電站全面受阻,具有實質性的收購少之又少,究其原因無非是對已建成的光伏電站質量的不放心。
“中民投寧愿自己投資建設光伏電站,也不敢收購市場上現有的光伏電站。”某知情人士透露,目前,光伏組件價格已經降至3.8元/瓦,中民投卻收購5元/瓦的組件,價格比市場高出很多,其目的就是要先保證光伏電站的質量,確保光光伏電站長達20年的穩定高效運營。
“領跑者”獲額外扶持
對照兩部委發布的兩份文件,可知《征求意見稿》與《行業規范條件》(2015修正本)中已建指標相同。有分析師表示,這一標準對大企業壓力不大。全球最大多晶硅企業保利協鑫一位高管向記者透露,目前,普通硅片已經逐漸淡出市場,2014年,協鑫大量出貨的是高效電池,產品也主要以S2、S3和S3+高效電池為主。
在此次《征求意見稿》中,記者發現根據2015年1月8日發改委等八部門發布的《能效“領跑者”制度實施方案》,能源局也首次提出了光伏行業“領跑者”專項計劃。
所謂能效“領跑者”是指同類可比范圍內能源利用效率最高的產品、企業或單位,發改委將同有關部門制定激勵政策,鼓勵能效“領跑者”產品的技術研發、宣傳和推廣。其中,單晶硅組件轉換效率17%以上、多晶硅組件達到16.5%以上、薄膜組件轉換率達到10%以上,才符合光伏“領跑者”的標準,這一標準超過大多數企業的現有標準水平。“能達到光伏‘領跑者’的企業并不多。要求單晶硅和多晶硅電池轉化率分別要達到20%和18.5%以上。目前,除晶澳可以批量出貨外,國內其他光伏企業出貨量都比較少。”
“根據文件,達到‘領跑者’技術指標的光伏產品將優先享受相關政策的扶持。比如,自2015年起,中央財政資金支持的解決無電人口用電、偏遠地區缺電問題以及光伏扶貧等公益性項目,以及各級地方政府使用財政資金支持的光伏發電項目‘領跑者’將被優先選用。”上述業內人士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