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鋁股份:獨立董事關于公司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方占用公司資金及公司對外擔保的專項說明和獨立意見
云南鋁業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關于公司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方 占用公司資金及公司對外擔保的專項說明和獨立意見 按照中國證監會《關于規范上市公司與關聯方資金往來及上市公司對外擔保若干問題的通知》(證監發[2003]56 號)、《關于規范上市公司對外擔保行為的通知》(證監發[2005]120 號)規定,作為云南鋁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獨立董事,我們對公司 2020 年半年度關聯方資金占用及對外擔保情況進行了核查,出具專項說明和獨立意見如下: 一、公司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方不存在占用公司資金的情況,也不存在以前年度發生延續至報告期的占用資金情況,公司與關聯方的資金往來均遵守了上述通知的規定,與關聯方發生的資金往來均為正常經營性資金往來,未發現將資金直接或間接地提供給關聯方使用的各種情形。 二、公司及子公司未對外提供擔保,公司母公司對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擔保均履行相關決策程序并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公司母公司對控股子公司提供擔保有利于子公司的生產經營,沒有損害公司及公司股東尤其是中小股東的利益。 獨立董事: 寧 平 趙西卜 鮑卉芳 汪 濤 2020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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