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16日,財政部等五部門發布《關于“十三五”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獎勵政策及加強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通知(征求意見稿)》,該通知明確了獎勵對象,充電基礎設施獎勵政策面向全國所有省(區、市)。中央財政對充電基礎設施配套較為完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規模較大的省(區、市)安排獎勵資金。
通知設定了新能源充電設施獎勵標準,對于大氣污染治理重點省市獎勵最高,2016年大氣污染治理重點省市推廣量3萬輛,獎勵標準9000萬元,超出門檻部分獎勵最高封頂1.2億元。2020年大氣污染治理重點省市獎勵門檻7萬輛,獎勵標準1.26億元,每增加6000輛,增加獎勵資金1100萬元,獎勵資金最高封頂2億元。獎勵資金與門用于支持充電設施建設運營、改造升級、充換電服務網絡運營監控系統建設等相關領域。完成新能源汽車推廣量是獲獎的關鍵,而且推廣數量以純電動乘用車為標準進行計算,其他類型新能源汽車按照相應比例進行折算。
2015年11月新能源汽車產量持續增長,拉動電池級碳酸鋰和六氟磷酸鋰價格上漲。2015年1-11月,新能源汽車累計生產27.92萬量,同比增長4倍。新能源汽車產量激增大幅拉升了產業鏈上游電池級碳酸鋰和六氟磷酸鋰價格上漲,目前電池級碳酸鋰均價11.4萬元/噸,月漲幅超65%,六氟磷酸鋰12月底有望突破22萬元/噸,月漲幅超47%。
2020年充電樁建設目標480萬個:截至2014年底,全國共建成充換電站780座,交直流充電樁3.1萬個,為超過12萬輛電動汽車提供充換電服務。11月8日,國家發改委等四部門發布的《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發展指南(2015-2020年)》,目標到2020年,新增集中式充換電站超過1.2萬座,分散式充電樁超過480萬個,以滿足全國500萬輛電動汽車充電需求。隨著新能源車市場放量,國內充換電站建設將迎來密集擴容期,數量將逐年翻倍增長。同時,充電網絡作為電動汽車推廣的關鍵因素,在政策大力扶持和盈利模式逐步清晰的推動下,我國充換電設備將迎來千億市場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