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國家能源局會同有關部門在江蘇省常州市組織召開全國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促進聯盟成立暨建設經驗交流現場會。期間,記者了解到,未來5年,我國將按照適度超前原則,新增集中式充換電站超過1.2萬座,分散式充電樁超過480萬個,以滿足全國500萬輛電動汽車充電需求。換言之,充電基礎設施投資將迎來規模達到1500億元的大市場,并將拉動電池產業2200億元、電動汽車產業超過2萬億元的市場規模。
未來5年,新增480萬個充電樁、1.2萬座充換電站
近年來,我國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取得了一定成績,積累了大量經驗。截至2014年底,我國已建成充換電站780座,交流充電樁3.1萬個,為超過12萬輛電動汽車提供了充換電服務。
“但當前充電設施發展仍然存在認識不統一、配套政策不完善、協調推進難度大、標準規范不健全等問題。”國家能源局副局長鄭柵潔表示,“為此,國家專門出臺了《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的指導意見》和《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發展指南(2015—2020年》,明確提出到2020年要完成為500萬輛電動汽車配套建設相應規模的充電基礎設施的任務目標。”
500萬輛要配多少充電樁?“要建480萬個分散式的充電樁、1.2萬座集中式充換電站。”國家能源局電力司副司長童光毅說。
據了解,未來5年,我國將優先建設公交、出租及環衛物流等領域充電設施,新增超過3850座公交充換電站、2500座出租車充換電站、2450座環衛物流等專用充電站;積極推進公務與私人乘用車用戶結合居民區與單位停車場配建充電樁,新增超過430萬個用戶專用充電樁,以滿足基本充電需求;合理布局社會停車場充電設施,新增超過2400座城市公共充電站與50萬個分散式公共充電樁,以滿足臨時補電需要;結合骨干高速公路網,建設“四縱四橫”的城際快充網絡,新增超過800座城際快充站,滿足城際出行需要。
為讓政策更好落地,《指導意見》提出以用戶居住地停車位、單位停車場、公交及出租車場站等配建的專用充電設施為主體,以公共建筑物停車場、社會公共停車場、臨時停車位等配建的公共充電設施為輔助,以獨立占地的城市快充站、換電站和高速公路服務區配建的城際快充站為補充,以充電智能服務平臺為支撐,形成適度超前、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體系。“原則上,新建住宅配建停車位應100%建設充電設施或預留建設安裝條件,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車場、社會公共停車場建設充電設施或預留建設安裝條件的車位比例不低于10%,每2000輛電動汽車至少配套建設一座公共充電站。”
各地專項規劃明年3月前發布
據記者了解,根據充電基礎設施的發展目標,全國分為三個區域,一是加快發展地區,主要包括電動汽車發展基礎較好的東部沿海各省份,預計到2020年,電動汽車規模達到266萬輛,需要新建充換電站7400座,充電樁250萬個;二是示范推廣地區,包括中部和西部部分省份,預計到2020年,推廣電動汽車223萬輛,需要新建充換電站4300座,充電樁220萬個;三是積極促進地區,主要包括廣西、西藏、青海、寧夏、新疆等尚未列入國家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范圍的省區,預計到2020年,推廣電動汽車11萬輛,需要新建充換電站400座,充電樁10萬個。
從“十二五”開始,全國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開始探索,中央和地方都陸續出臺了一些相關政策。據鄭柵潔介紹,在地方政府層面,有15個省市出臺了新能源汽車推廣政策,有10個省市出臺了關于充電基礎設施的相關政策。
《指導意見》明確,要落實地方主體責任,各地要切實承擔起統籌推進充電基礎設施發展的主體責任,將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管理作為政府專項工作。2016年3月底前發布充電基礎設施專項規劃,制定出臺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運營管理辦法,并抓好組織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