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臨沂市
根據2014年8月18日印發的《臨沂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實施方案(2014—2015年)》,臨沂市新能源汽車推廣2015年補貼標準如下:1.城區電動公交車,扣除中央財政補貼后,其余價款由市財政承擔。 2.城鄉電動公交車,扣除中央財政補貼后,由臨沭縣財政每輛補貼10萬元,剩余價款由市交運公司承擔。 3.插電式新能源公務用車,扣除中央財政補貼后,其余價款由同級財政承擔。4.出租、商貿物流、環衛、私用領域新能源汽車,市財政按中央財政補貼額的60%予以補貼。
(25)濰坊市
根據2014年7月10日發布的《濰坊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促進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的意見》(濰政發〔2014〕13號),濰坊市補助按照國家和濰坊市1:1的原則,補助總額(國家、省、市補助之和)不超過車輛核定銷售價格的最高比例(40%-60%)確定補助標準。
(26)瀘州市
根據《瀘州市新能源汽車市級財政補助資金暫行管理辦法》,對符合條件的新能源汽車,瀘州市財政原則上按照中央財政補助標準給予1:1配套的購車補助,且參照中央補助標準下調的比例下調地方補助標準。
(27)貴陽市
根據《貴陽市新能源汽車推廣示范工作意見》,車長≥10米的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客車、純電動客車可獲得貴陽市地方財政補助,補助標準為每輛10萬元。
三、2015年省財政補貼標準
(28)山西省
根據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2014年10月28日印發的《山西省加快推進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和推廣應用的若干政策措施》(晉政辦發〔2014〕77號), 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對山西省列入國家《車輛生產企業與產品》公告目錄的電動汽車、甲醇汽車、燃氣汽車的生產企業,根據產品實現銷售量情況,給予營銷補助。補助標準為:2015年,電動客車50000元/輛,電動轎車20000元/輛,電動專用車10000元/輛;甲醇客車10000元/輛,甲醇重卡10000元/輛,甲醇轎車5000元/輛,甲醇多用途乘用車2000元/輛;燃氣重卡10000元/輛,燃氣輕(微)卡2000元/輛。2016—2017年,補助標準減半。
(29)湖南省
根據湖南省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貼政策及方案,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貼按照“省市共擔、以市為主”的原則,湖南省內補貼按照國家補助標準1:1給予補貼(公務車除外),其中省本級承擔補貼金額的30%,市州承擔補貼金額的70%。公務車實行同級采購同級財政補貼的政策,具體補貼標準由各級人民政府確定,其中省本級公務車按照國家補助標準1:1給予補貼。中央財政和省市財政補貼總額不得超過購車市場價格的60%?;旌蟿恿豢蛙囀”炯壈疵枯v5萬元給予定額補貼,區域限長株潭城市群之外的其他11個市州。
(30)廣東省
根據2014年6月18日發布的《關于加快推進珠江三角洲地區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實施意見》(粵發改高技術[2014]345號),2015年廣東省財政按照國家購車補助標準的一定比例對不同分類地區給予綜合補助。具體比例如下:
地區分類 |
新能源客車 |
純電動專用車 |
新能源乘用車 |
||
出租車 |
公務車等 |
私人乘用車 |
|||
一類地區 |
30% |
30% |
30% |
30% |
10% |
二類地區 |
50% |
40% |
50% |
40% |
20% |
三類地區 |
60% |
50% |
60% |
50% |
20% |
四類地區 |
100% |
100% |
100% |
100% |
20% |
一類地區:廣州市;二類地區:珠海、佛山、惠州、東莞、中山市;三類地區:江門、肇慶市;四類地區:粵東西北地區。電動汽車資源網制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