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告
公告〔2016〕6號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印發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2012-2020年)的通知》(國發〔2012〕22號)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4〕35號),加強新能源汽車廢舊動力蓄電池綜合利用行業管理,規范行業發展,推動廢舊動力蓄電池資源化、規?;?、高值化利用,提高資源綜合利用水平,工業和信息化部制定了《新能源汽車廢舊動力蓄電池綜合利用行業規范條件》和《新能源汽車廢舊動力蓄電池綜合利用行業規范公告管理暫行辦法》,現予公告。
2.新能源汽車廢舊動力蓄電池綜合利用行業規范公告管理暫行辦法
工業和信息化部
2016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