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國務院批準,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2015年1月底聯合發布通知,自2015年2月1日起對電池、涂料征收消費稅,在生產、委托加工和進口環節征收;對于部分電池,如我國當前使用最廣泛的鉛蓄電池,在2015年12月31日之前緩征消費稅,自2016年1月1日起,對鉛蓄電池按4%稅率征收消費稅。
電池消費稅正式開征后,電池企業將面臨怎樣的壓力?就這一問題,中國化學與物理電源行業協會秘書長劉彥龍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劉彥龍指出,從政策內容來看,并非所有電池都被納入到消費稅的征收范圍內。從目前征稅的范圍看,國家主要是站在環保的角度,對一些有污染的電池征收消費稅,而對無汞原電池、金屬氫化物鎳蓄電池、鋰原電池、鋰離子蓄電池、太陽能電池、燃料電池和全釩液流電池免征消費稅,這也體現了國家支持環保、推動符合產業發展需要的新能源電池發展的趨勢。
劉彥龍表示,對于鉛蓄電池行業來講,消費稅將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企業成本,而企業則可能以提價的方式,將成本轉嫁給消費者。過去,鉛酸蓄電池在整個電池市場份額占比較大,而鋰電池市場規模相對較小。消費稅開征后,鉛酸蓄電池的價格優勢會略有降低,這也會讓鋰電池等新型電池更具市場競爭力,推動市場競爭,加速行業洗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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