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國為數眾多的動力電池制造企業,一般是根據下游企業的實際需求提供配套電池產品。由于采用技術、使用用途、適應車型等多方面的原因,導致動力電池規格千差萬別。
全國政協委員陳俊驄指出,目前,因為沒有統一的動力電池型號標準,我國的純電動自行車、汽車生產商為了保證自己的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電池規格也不盡相同。
陳俊驄分析認為,電池是電動車的重要組成部分,各電動車生產廠家根據車型自行設計、自己生產或者委托其他蓄電池企業按照自己的設計來生產。這樣就會出現電池的長寬不一、大小不一,不能夠通用等問題,造成極大的浪費和不便。實現電動汽車、電動自行車動力電池規格的統一,可以方便用戶的使用和更換,減少浪費和環境污染,還可以節約資源、減少重復生產。
電池的互不兼容,在無形之中增加了消費者的購車成本。因此陳俊驄建議,國家有關部門應盡快制定電動自行車和汽車的電池標準,像手電筒等小電器常用的1號、2號、5號、7號電池那樣,制定幾個統一的電池標準,如L號、M號、S號。限定電池的長度、寬度、接點位置、厚度(容量)等,并統一充電接口,實現相同型號電池的互換和充電器的通用。
此外,規范、布局、引導建設電池加油站,建立起與電池生產廠家合作配套機制,完善與電動車用戶間的電池租賃機制,為電動車提供電池保養、更換等有償服務;統一檢驗處理廢舊電池。嚴格監管電池、電動車生產廠家對非標電動車電池的生產和使用,非標產品不得上市銷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