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大洲:獨立董事關于公司第九屆董事會2020年第九次臨時會議審議事項的獨立意見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關于公司第九屆董事會2020年第九次臨時會議審議事項的獨立意見 根據《關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上市公司治理準則》及《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我們作為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獨立董事,基于公司及全體股東的利益,就關于公司第九屆董事會 2020 年第九次臨時會議審議事項,發表如下獨立意見: 一、關于大連和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豁免本公司部分債務暨關聯交易的事項 我們認真審閱了公司擬簽署的《債務處置協議》暨關聯交易事項的有關資料,同意將上述關聯交易提交董事會審議,并對上述關聯交易發表如下意見: 1)有關上述關聯交易事項已經公司獨立董事事先認可,并經董事會審議通過。 2)上述關聯交易決策程序合法,關聯董事在董事會審議關聯交易議案時回避表決。我們認為本次交易和升集團減免了本公司的部分債務,有助于公司經營發展,體現了對本公司的支持,交易必要,符合上市公司的利益,未損害公司及非關聯方股東的利益,符合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制度的規定。 我們同意上述事項,并在董事會審議通過后執行。 二、關于公司擬簽署《債權債務轉讓及抵銷協議》暨關聯交易的事項 我們認真審閱了公司擬簽署的《債權債務轉讓及抵銷協議》暨關聯交易事項的有關資料,同意將上述關聯交易提交董事會審議,并對上述關聯交易發表如下意見: 1)有關上述關聯交易事項已經公司獨立董事事先認可,并經董事會審議通過。 2)上述關聯交易決策程序合法,關聯董事在董事會審議關聯交易議案時回避表決。我們認為本次交易有助于解決公司債權債務問題,交易必要,符合上市公司的利益,未損害公司及非關聯方股東的利益,符合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制度的規定。 我們同意上述事項,并在董事會審議通過后執行。 (本頁無正文,為《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關于公司第九屆董事會2020 年第九次臨時會議審議事項的獨立意見的獨立意見》之簽署頁)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徐家力: 獨立董事孟兆勝: 獨立董事周清杰: 2020 年 7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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