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192:長城電工2019年年度股東大會法律意見書
甘肅正天合律師事務所 關于蘭州長城電工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年度股東大會的 法律意見 正天合書字(2020)第 371 號 中國?甘肅 甘肅正天合律師事務所 蘭州市雁園路 601 號商會大廈 A 座 14-15 層 電話:(0931)4607222 正天合律師事務所 ZHENG TIAN HE LAW FIRM 甘肅?蘭州市雁園路 601 號商會大廈 A 座 14-15 層郵編(ZIP)730030 ADD:14-15/F,Lanzhou, Gansu chamber of commerce Building. No,601 Yanyuan road Lanzhou Gansu Province 電話 (TEL)86-931-4607222 傳真(FAX)86-931-8456612 電子郵件 (E-MAIL):gsth@163.com 甘肅正天合律師事務所 關于蘭州長城電工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年度股東大會的 法律意見 正天合書字(2020)第 371 號 致:蘭州長城電工股份有限公司 甘肅正天合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本所”)接受蘭州長城電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長城電工”)的委托,指派本所具有證券服務經驗的律師(以下簡稱“本所律師”),出席長城電工2019年年度股東大會(以下簡稱“本次股東大會”),本所律師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以下簡稱《股東大會規則》)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法律文件以及《蘭州長城電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簡稱《公司章程》)的規定,就長城電工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程序、出席會議人員資格、召集人的資格、表決程序和表決結果等有關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見》。 本《法律意見》僅供長城電工本次股東大會之目的而使用,不得被任何人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本所律師同意將本法律意見隨長城電工本次股東大會決議一同予以公告,并依法對本法律意見承擔相應的責任。 按照律師行業公認的業務標準、道德規范和勤勉盡責精神,本所律師對本次 股東大會的相關資料和實施進行了核查和驗證,現發表法律意見如下: 一、關于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程序 (一)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程序 經本所律師核查,公司董事會于 2020 年 4 月 25 日在證監會指定網站發布 了發布了《蘭州長城電工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召開 2019 年年度股東大會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公司董事會已就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開作出了決議并以公告形式通知股東。 本所律師認為,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符合《公司法》、《股東大會規則》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二)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開程序 1、經本所律師核查,公司在《通知》中定于 2020 年 5 月 21 日召開本次股 東大會。公司召開本次股東大會的《通知》已提前二十日以公告方式作出。本所律師認為,公司通知召開本次股東大會的時間符合《公司法》、《股東大會規則》及《公司章程》有關規定。 2、經本所律師核查,本次股東大會會議《通知》的主要內容有:召開時間、會議地點、會議內容、會議出席人員、會議登記事項及登記和聯系地址等。本所律師認為《通知》的主要內容符合《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3、根據本所律師的核查,本次股東大會現場會議于2020年5月21日下午14:30在公司辦公樓十四樓會議室召開,會議由公司董事長張志明先生主持。本次股東大會網絡投票時間為2020年5月21日-2020年5月21日,其中,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進行網絡投票的時間為2020年5月2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過互聯網系統投票的具體時間為2020年5月21日9:15至2020年5月21日15:00的任意時間。 本所律師認為,本次會議召開的時間、地點、會議內容與公告一致,本次會議的召集、召開符合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二、關于出席本次股東大會人員的資格 有權出席貴公司本次股東大會的股東為截至2020年5月15日下午收市時,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記在冊的本公司全體股東及其委托代理人。 根據出席會議股東簽名及授權委托書等相關文件,出席長城電工本次股東大會的股東及其代理人共計11名,代表股份173,372,771股,占公司股份總數的39.2469%,其中現場出席長城電工本次股東大會現場會議的股東及股東代理人共4名,持有公司股份數股171,868,971股,占公司股份總數的38.9066%;通過網絡投票方式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的股東共計7名,所持股份1,503,800股,占公司股份總數的0.3403%。 公司董事、監事和董事會秘書出席了本次股東大會。 公司其他高級管理人員以及本所律師列席了本次股東大會。 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人為公司董事會。 本所律師認為,本次股東大會出席股東、列席人員、召集人的資格符合《公司法》、《股東大會規則》以及《公司章程》的規定。 三、關于本次會議審議的議案 1.《公司 2019 年度報告正文及摘要》; 2.《公司 2019 年度董事會工作報告》; 3.《公司 2019 年度監事會工作報告》; 4.《公司 2019 年度利潤分配的預案》; 5.《公司 2019 年度財務決算報告》; 6.《公司 2020 年度財務預算的議案》; 7.《公司 2020 年度申請獲得銀行綜合授信額度的議案》; 8.《公司 2020 年度擬向子公司提供信貸業務擔保額度的議案》; 9.《關于公司 2020 年度日常關聯交易預計的議案》; 10.《關于修訂
<公司章程>
的議案》; 11.《關于修訂
<董事會議事規則>
的議案》。 經本所律師核查,除上述議案以外,本次會議沒有新的議案提出。 本所律師審查認為,本次會議所審議的事項與公告中列明的事項相符,符合 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規定。 四、關于本次股東大會的表決程序 1.本次股東大會采取現場投票與網絡相結合的方式。本次股東大會現場會議 于2020年5月21日下午14:30在公司辦公樓十四樓會議室召開,會議由公司董事 長張志明先生主持。本次股東大會網絡投票時間為2020年5月21日-2020年5月21 日,其中,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進行網絡投票的時間為2020年5月21日 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過互聯網系統投票的 具體時間為2020年5月21日9:15-15:00的任意時間。 2、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的股東指定周濟海、盧秉升為大會計票人;鄭久瑞、 岳海峰為大會監票人,對審議事項的投票表決進行清點,符合《公司章程》的有 關規定。 3、根據本所律師核查,出席會議的股東就列入本次股東大會議事日程的提 案逐項進行了表決,該表決方式符合《公司法》、《股東大會規則》的有關規定。 4、根據對表決結果所做的統計及本所律師核查,本次股東大會對議案的表 決結果如下: 議案 同意 反對 反對 棄權 棄權 是否 序號 議案內容 同意票數 比例 票數 比例 票數 比例 通過 (%) (%) (%) 1 公司 2019 年度報告正 171,910,871 99.1567 1,461,900 0.8433 0 0.0000 文及摘要 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 是 其中 低于 5%(不含)股份的 638,118 30.3863 1,461,900 69.6137 0 0.0000 中小投資者的表決情況 2 公司 2019 年度董事會 171,910,871 99.1567 1,461,900 0.8433 0 0.0000 工作報告 是 其中 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 638,118 30.3863 1,461,900 69.6137 0 0.0000 低于 5%(不含)股份的 中小投資者的表決情況 3 公司 2019 年度監事會 171,910,871 99.1567 1,461,900 0.8433 0 0.0000 工作報告 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 是 其中 低于 5%(不含)股份的 638,118 30.3863 1,461,900 69.6137 0 0.0000 中小投資者的表決情況 4 公司 2019 年度利潤分 171,899,871 99.1504 1,472,900 0.8496 0 0.0000 配的預案 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 是 其中 低于 5%(不含)股份的 627,118 29.8625 1,472,900 70.1375 0 0.0000 中小投資者的表決情況 5 公司 2019 年度財務決 171,899,871 99.1504 1,472,900 0.8496 0 0.0000 算報告 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 是 其中 低于 5%(不含)股份的 627,118 29.8625 1,472,900 70.1375 0 0.0000 中小投資者的表決情況 6 公司 2020 年度財務預 171,899,871 99.1504 1,472,900 0.8496 0 0.0000 算的議案 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
董事會議事規則>
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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