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192:長城電工董事會審計委員會2019年度履職報告
蘭州長城電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審計委員會 2019 年度履職報告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會審計委員會運作指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實施細則》等相關規定,公司董事會審計委員會本著恪盡職守、勤勉盡責的原則,切實履行相應的職責和義務?,F就 2019 年度履職情況報告如下: 一、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基本情況 公司第六屆董事會審計委員會由獨立董事劉志軍、趙新民、李雪峰和董事白天洪 4 名成員組成,其中獨立董事 3 名,主任委員由具有專業會計 資格的獨立董事劉志軍同志擔任。2019 年 12 月 23 日,經公司第七屆董事 會第一次會議審議通過,由董事李雪峰、雷海亮、賈洪文、魏永武 4 名成員組成公司第七屆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其中獨立董事3 名,外部董事1 名,主任委員由具有專業會計資格的獨立董事李雪峰同志擔任。 二、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召開會議情況 報告期內,第六屆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共召開 2 次會議,分別是: (一)2019 年 3 月 25 日,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召開了 2019 年第一次會 議,會議對公司 2018 年年報整合審計情況進行充分溝通,討論審計工作中的具體事項,各委員也提出了專業性的意見,審計機構相關人員對提出的問題做出詳細解答。并審議通過了《蘭州長城電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內部控制評價報告》、《蘭州長城電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審計委員會2018 年度履職情況報告》、《蘭州長城電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內部審 計工作計劃》,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會審議。 (二)2019 年 9 月 15 日,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召開了 2019 年第二次會 議,會議討論通過了《關于續聘 2019 年度審計機構的議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會審議。 報告期內,第七屆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共召開一次會議,即:2019 年 12 月 23 日,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召開了 2019 年第三次會議,審計委員會與 年報審計大信會計師事務所對公司 2019 年年報整合審計情況進行第一次溝通。 三、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履行職責情況 報告期內,公司第六屆、第七屆董事會審計委員會盡職盡責履行董事會審計委員會職責,合理表達相關事項的專業意見,履行了以下職責: (一)監督與評估外部審計機構工作 1. 評估外部審計機構工作 經審慎核查,委員們認為,大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能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項工作,從聘任以來始終遵循獨立、客觀、公正的職業準則,出具的各項報告客觀、真實地反映了公司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 2. 與外部審計機構進行討論溝通 報告期內,第六屆、第七屆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委員嚴格按照《公司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年報工作規程》規定,積極參與公司 2018 年度報告審計工作,在審計機構進場前,認真聽取、審閱了外部審計師對公司年報審計的工作計劃及相關資料,提出了 2019 年度審計工作的具體意見和要求;在審計過程中,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對審計工作進行了督導,與公司經營層、 外部審計機構進行了充分有效的溝通交流。委員們認為:公司 2018 年度財務報告真實、準確、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18 年度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同意將相關議案提交公司董事會審議。 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委員積極參與公司 2019 年度報告審計進場前的溝通工作,認真聽取、審閱了外部審計師對公司年報審計的工作計劃及相關資料,提出了 2019 年度審計工作的意見和要求,參與督查 2019 年度年報預審工作。 (二)指導公司內部審計工作 報告期內,董事會審計委員會認真審閱了公司 2018 年內部審計工作總結和 2019 年內部審計工作計劃。不定期的對公司 2019 年內部審計工作計劃有效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及時對內部審計工作提出指導性意見,提高公司內部審計工作質量和監督效力。 (三)協調相關部門與外部審計機構的溝通 報告期內,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多次與公司管理層、內部審計部門及相關部門進行交流和溝通,協調年審和內控的相關工作,保證公司 2019 年年度報告的審計工作、內部控制體系實施和評價工作的順利開展。 四、總體評價 報告期內,公司第六屆、第七屆董事會審計委員會依據《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會審計委員會運作指引》以及公司《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實施細則》等相關規定,恪盡職守、盡職盡責,發揮監督審查的作用,認真履行了董事會審計委員會的職責。今后,我們將繼續充分發揮監督職能,在健全和完善內控體系、提升內部審計質量、強化風險管理意識、協調外 部審計工作及公司重大事項執行情況等方面履行職責,更好地發揮董事會審計委員會的重要作用,維護公司與全體股東的利益。 特此報告。 蘭州長城電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審計委員會 2020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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