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事特:獨立董事關于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五十一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易事特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關于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五十一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關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上市公司治理準則》、《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我們作為易事特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獨立董事,本著謹慎的原則,基于獨立判斷的立場,對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五十一次會議審議的《關于公司進行對外投資暨接受關聯方擔保的議案》發表如下獨立意見: 經審核,我們認為:公司接受控股股東揚州東方集團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何思模先生及張曄女士為公司在江西省吉安市井岡山經濟技術開發區開展對外投資項目的產業引導資金提供無償擔保以及公司以持有的吉安中能易電科技有限公司 51%股權對該產業引導資金進行質押擔保的行為,對公司本期以及未來財務狀況、經營成果無負面影響,不會對公司獨立性產生影響,不存在損害公司及中小股東合法權益的情形。在公司董事會表決過程中,相關關聯董事已依法回避表決,表決程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 因此,我們同意公司接受關聯方提供的無償擔保事項。 (本頁以下無正文) (本頁無正文,為關于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五十一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之簽署頁) 獨立董事: 高香林 魏 龍 周潤書 易事特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0 年 7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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