億緯鋰能: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公司繼續使用閑置募集資金及自有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核查意見
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惠州億緯鋰能股份有限公司 繼續使用閑置募集資金及自有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核查意見 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信證券”)作為惠州億緯鋰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億緯鋰能”、“公司”)非公開發行 A 股股票的保薦機構,根據《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及《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 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對億緯鋰能繼續使用閑置募集資金及自有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事項進行了審慎核查,發表如下核查意見: 一、公司前次使用閑置募集資金和自有資金購買理財產品情況 1、2019年6月12日,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四十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使用暫時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議案》,同意公司使用額度不超過人民幣185,000萬元的暫時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使用期限自本議案經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不超過12個月。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購買的理財產品已全部贖回。 2、2020年1月10日,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使用閑置自有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議案》,同意公司使用額度不超過人民幣60,000萬元的閑置自有資金進行現金管理,使用期限自本議案經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不超過12個月。在上述額度內,資金可滾動使用。 二、關于使用暫時閑置募集資金及自有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基本情況 1、投資目的 為提高公司資金使用效率,在確保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計劃及公司正常經營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閑置募集資金及自有資金進行現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為公司及全體股東創造更多的投資收益。 本次投資資金為公司暫時閑置的募集資金及子公司暫時閑置的自有資金。 3、投資額度 公司擬使用額度不超過人民幣120,000萬元的暫時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子公司擬使用額度不超過人民幣50,000萬元(含等值外幣)的暫時閑置自有資金進行現金管理,在決議有效期內,資金可以在上述額度內滾動使用。 4、投資品種 為控制財務風險,公司將按照相關規定嚴格控制風險,對投資產品進行嚴格評估,選擇12個月以內的安全性高、流動性好的低風險理財產品等。投資產品不得用于質押,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產品、證券投資基金、以證券投資為目的的委托理財產品等。 5、決議有效期 自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之日起一年內有效。 6、實施方式 在決議有效期內和額度范圍內,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行使相關決策權并簽署合同文件,其權限包括但不限于選擇合格的理財產品發行主體、確定理財金額、選擇理財產品、簽署相關合同或協議等。公司財務中心負責具體組織實施現金管理活動。 7、信息披露 公司將按照《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等相關要求,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8、關聯關系 公司與提供理財產品的金融機構不存在關聯關系。 三、現金管理的風險控制措施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暫時閑置資金進行現金管理僅限于安全性高、流動性好的低風險理財產品,公司將在董事會批準的額度內,根據經濟形勢以及金融市場的變化適時適量地投入,但金融市場受宏觀經濟的影響,不排除該項投資受到金融市場波動影響的風險。針對投資風險,公司擬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將嚴格遵守審慎投資原則,選擇安全性高、流動性好的投資產品,投資產品不得進行質押; 2、現金管理活動需得到公司董事長批準并由董事長簽署相關合同。公司財務中心將及時分析和跟蹤理財產品的投向、項目進展情況,一旦評估發現或判斷存在可能影響公司資金安全的風險因素,將及時采取相應的措施,控制投資風險; 3、公司內審部門負責對理財產品的資金使用與保管情況進行日常監督,對理財資金使用情況進行審計、核實,并向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報告募集資金使用與保管情況; 4、獨立董事、監事會有權對募集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與檢查,必要時可以聘請專業機構進行審計; 5、公司將依據深圳證券交易所的相關規定,及時履行相關信息披露義務。 四、對公司經營的影響 基于規范運作、防范風險、謹慎投資、保值增值的原則,在確保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建設、日常經營資金需求和資金安全的情況下,公司及子公司分別使用暫時閑置的募集資金及自有資金進行現金管理,不會影響公司募投項目建設的正常開展及子公司日常經營的正常開展;同時可以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為公司及全體股東創造更多的投資收益。 五、相關審核、批準程序及專項意見 1、董事會審議情況 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繼續使用閑置募集資金及自有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議案》,同意公司在確保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建設的情況下繼續使用額度不超過人民幣120,000萬元的暫時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 管理,子公司在保證日常經營資金需求和資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額度不超過人民幣50,000萬元(含等值外幣)的暫時閑置自有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用于購買安全性高、流動性好的低風險理財產品,上述額度自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一年內可以循環滾動使用。 2、監事會審議情況 公司第五屆監事會第九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繼續使用閑置募集資金及自有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議案》,公司使用額度不超過人民幣120,000萬元的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是在確保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建設的前提下進行的,子公司使用額度不超過人民幣50,000萬元(含等值外幣)的閑置自有資金進行現金管理是在保證子公司日常經營資金需求和資金安全的前提下進行的,不會影響公司募投項目建設及日常生產經營的正常開展,通過進行適度的低風險短期理財,有利于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損害公司及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 3、獨立董事意見 在確保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建設、日常經營資金需求和資金安全的情況下,公司及子公司分別使用暫時閑置的募集資金及自有資金進行現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法定審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公司《募集資金專項存儲及使用管理制度》等相關規定,同時有利于提高公司資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資收益,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用途、損害公司股東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額度不超過人民幣120,000萬元的暫時閑置募集資金、子公司使用額度不超過人民幣50,000萬元(含等值外幣)的暫時閑置自有資金進行現金管理。 六、中信證券對本次現金管理的核查意見 作為億緯鋰能的保薦機構,中信證券經核查后認為: 公司本次使用閑置募集資金及自有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事項已經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審議通過,獨立董事發表了同意意見,履行了必要的內部決策程序,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等有關規定。公司已制定了相應的風險控制措施,本次使用閑置 募集資金及自有資金進行現金管理不會影響公司經營活動的正常開展,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的情形。保薦機構對公司使用閑置募集資金及自有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事項無異議。 (本頁無正文,為《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惠州億緯鋰能股份有限公司繼續使用閑置募集資金及自有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核查意見》的簽字蓋章頁) 保薦代表人: 胡征源 史松祥 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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