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飛集成:獨立董事關于第七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四川成飛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關于第七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我們作為四川成飛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獨立董事,根據《關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及《獨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關規章制度的有關規定,對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所議事項,基于獨立判斷立場,發表如下意見: 一、關于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方占用公司資金以及公司對外擔保情況的專項說明和獨立意見 根據《公司法》、《證券法》、《關于規范上市公司對外擔保行為的通知》(證監發[2005]120號)及《關于規范上市公司與關聯方資金往來及上市公司對外擔保若干問題的通知》(證監發〔2003〕56 號)、《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的要求,我們對公司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方占用資金情況和公司對外擔保情況進行了認真的了解和查驗,專項說明和獨立意見如下: 1、報告期內公司不存在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方非經營性占用資金的情況。 2、報告期內公司不存在對外擔保情況。 獨立董事:盛毅,蔣南,褚克辛 2020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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