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當前業內爭論不休的微型電動車發展問題,全國人大代表、天能集團董事長張天任建議,應該以改革導向推進微型電動車產業發展,切實滿足老百姓綠色出行的需求。
張天任認為,微型電動車已成為名副其實的“國民車”,產業發展勢不可擋。2016年10月13日,國務院明確該產業“升級一批、規范一批、淘汰一批”。然而,同年12月27日,國家標準委員會緊急召開四輪低速電動車標準工作組第二次會議,討論“微型電動車把鉛蓄電池排除在外、將微型電動車納入汽車管理范疇”等核心問題,政策風向驟然轉變。當前,國家深入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目的是擴大有效供給,滿足有效需求。如果微型電動車新國標如上述國家標準委會議討論的那樣出臺,實質上就是打壓整個微型電動車產業,不符合國家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政策導向。
“新國標”應符合現有產業實際
張天任指出了微型電動車新國標可能涉及的相關問題和重要影響。
第一,“微型電動車把鉛蓄電池排除在外”毫無科學依據。鉛蓄電池生產過程中環境隱患完全可防、可治、可控,過去產業鏈出現過的污染事件,是由于法規不健全、政府監管不力所致,美國現已將其從污染行業名單中刪除。同時,鉛蓄電池產品可回收、可循環利用,是回收利用率最高的工業產品之一,當前我國已經擁有了世界上最先進的設備、最成熟的技術。
第二,“將微型電動車納入汽車管理范疇”脫離產業實際。對于規范微型電動車產業發展,國家“三個一批”意圖很明確:升級一批,就是引導微型電動車升級為新能源電動汽車;淘汰一批,就是依法依規堅決取締不符合要求的生產企業和產品;規范一批就是建立健全微型電動車市場準入和監管制度,引導產業理性發展。微型電動車新國標的制定應當符合現有產業實際、產品特性和市場環境,不能無限拔高指標,甚至將其納入汽車范圍進行管理。
第三,打壓微型電動車的產業政策影響不容忽視。據統計,我國微型電動車總產銷規模已經達到400萬輛。一旦禁止生產、銷售、使用,將在社會上造成惡劣影響,而現有投資者、生產者、銷售者、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得不到保障,企業也很可能因此破產倒閉,造成國家稅收減少、大量從業人員失業、社會不穩定因素增多。
政府和市場要各司其職
基于上述考慮,張天任從四個方面提出發展微型電動車的建議。
首先,政府減政放權,企業確保品質。政府要以公平競爭、兼容發展為方向,將動力電池技術路線選擇權交給市場,不可強制限定電池類型和規定電池占整備質量比重不大于35%,應積極鼓勵和支持開發面向老百姓能夠消費得起的微型電動車;企業要嚴格把控零部件質量。
其次,制定科學標準,實行分類管理。要與國際標準接軌,制定符合國情民情,有利于促進產業可持續、產品可提升、市場可接受的微型電動車新國標,不可簡單復制純電動乘用車標準,對于無關安全的技術標準,不應作出強制性規定。同時,明確路權和可行駛道路范圍。
再次,做好產業規劃,加強政府監管。各地產業布局要突出重點,集聚優勢,避免低水平重復建設和資源浪費。地方政府要嚴格查處不具備生產條件的企業和存在安全隱患的產品。
最后,推進示范試點,總結推廣經驗。國家可選擇基礎較好、積極性高的地區,給予一定的自由裁量權,讓地方政府因地制宜,開展微型電動車規范管理試點,制定車輛數量和類型、行駛區域、保障措施等相關內容,做好推廣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