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事特:關于轉讓控股子公司股權的公告
證券代碼:300376 證券簡稱:易事特 公告編號:2017-177 易事特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轉讓控股子公司股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1、本次交易不構成關聯交易。 2、本次交易不構成重大資產重組。 3、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會審批權限范圍內,無需提交股東大會。 一、交易概述 易事特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甲方”)于2017年10月12 日召開第五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轉讓控股子公司股權的議案》,同意公司將已完工結項的非公開發行募投項目--內蒙古國潤(察右前旗)發電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內蒙古國潤”)98.969%的股權轉讓給西藏華信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轉讓價格為人民幣20,267萬元,所得款項用于公司智慧城市數據中心、新能源、儲能、充電樁(站)等業務拓展及實施。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內蒙古國潤股權,公司將終止履行作為控股股東為內蒙古國潤向華能貴誠信托有限公司申請貸款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的責任,并相應辦理內蒙古國潤的股權出質注銷手續。 本次交易不構成關聯交易,亦不構成《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規定的重大資產重組。 二、交易對方的基本情況 1、公司名稱:西藏華信新能源有限公司 2、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540125MA6T1H524T 3、公司類型:其他有限責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馬琳 5、注冊資金:10,000萬元人民幣 6、成立日期:2016年09月21日 7、注冊地址:西藏自治區拉薩市堆龍德慶區工業園區管委會1096號 8、經營范圍:太陽能電站的投資、發電、售電、運營與維護、銷售太陽能光伏產品、機械設備、專用設備;技術開發、技術咨詢。(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9、主要股東:深圳華富星辰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上述交易對方與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東在產權、業務、資產、債權債務、人員等方面均不存在關聯關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經造成公司對其利益傾斜的其他關系。 三、交易標的基本情況 內蒙古國潤項目是公司2016年非公開發行股票的募投項目之一,由于該募投項目已滿足結項條件,公司已于2017年6月15日召開第五屆董事會第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部分募投項目結項并使用節余募集資金及利息永久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同意公司對內蒙古國潤項目進行結項,該項目節余募集資金金額為0元。該項目的基本情況如下: 1、公司名稱:內蒙古國潤(察右前旗)發電有限公司 2、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150926397675232H 3、公司類型:其他有限責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薛明明 5、注冊資金:19,400萬元人民幣 6、成立日期:2014年07月31日 7、注冊地址:察右前旗土鎮呼和烏素種地槽村 8、經營范圍:太陽能光伏發電。(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9、最近一年及近一期的主要財務數據:以下數據經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廣東分所出具的天健粵審[2017]1086號審計報告審計。 單位:萬元 財務指標 2016年12月31日 2017年8月31日 資產總額 48,761.58 50,455.96 負債總額 48,407.80 30,543.42 凈資產 353.78 19,912.54 營業收入 5,987.87 4,524.38 凈利潤 153.88 358.76 10、轉讓前后的股權結構 轉讓前 轉讓后 股東名稱 出資金額 占注冊資 股東名稱 出資金額 占注冊資本 (萬元) 本比例(%) (萬元) 比例(%) 易事特集團股 19,200 98.969 西藏華信新能 19,200 98.969 份有限公司 源有限公司 北京國潤天能 北京國潤天能 新能源科技股 200 1.031 新能源科技股 200 1.031 份有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 11、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內蒙古國潤股權,內蒙古國潤不納入公司合并報表范圍。公司為內蒙古國潤所提供的不超過3億元的連帶責任保證擔保將終止履行,并將相應辦理內蒙古國潤的股權出質注銷手續。 四、交易的定價依據 根據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廣東分所出具的天健粵審 [2017]1086號審計報告,內蒙古國潤2017年8月31日的凈資產為19,912.54 萬元,綜合考慮公司初期投入成本及其未來盈利能力等因素,經交易雙方友好協商,公司以20,267萬元向西藏華信新能源有限公司轉讓內蒙古國潤98.969%的股權,內蒙古國潤的另一股東北京國潤天能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放棄優先受讓權。 五、交易協議的主要內容 1、股權轉讓價款及其支付方式 (1)甲方將其持有的項目公司98.969%股權(對應人民幣192,000,000元 的出資)以人民幣202,670,000元(大寫:人民幣貳億零貳佰陸拾柒萬元整)的 價格轉讓給乙方。 (2)乙方應分期以銀行轉賬方式或甲方認可的其他方式將上述股權轉讓價款支付給甲方。 2、股權質押事項 在本協議簽署之日,甲方持有的項目公司股權已經設定了質押,質權人為華能貴誠信托有限公司(下稱“質權人”)。乙方、北京國潤天能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諾與質權人溝通,確保質權人同意辦理前述股權質押登記注銷手續,并確保在本協議簽署后30天內完成本次股權轉讓工商登記。如因質權人不同意辦理質押登記注銷手續而導致甲方不能按照本協議約定轉讓股權的,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3、生效條件 除各方簽署本協議外,本協議生效還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1)乙方、北京國潤天能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負責與相關方溝通,促使相關方與甲方簽署關于內蒙古國潤股權質押合同或協議的相關解除協議或采用某種甲方認可的方式達到解除甲方關于內蒙古國潤股權質押相關合同或協議中的責任和義務。 (2)甲方、乙方或者甲方、乙方與其他方簽署有關保證本協議股權轉讓價款支付的賬戶共管協議,并設立共管賬戶,且共管賬戶中資金不低于人民幣1.96億元(大寫:人民幣壹億玖仟陸佰萬元整)。 (3)本協議經甲方有權機構審批通過。 甲方有權視情況豁免本協議生效條件中的一項或多項。 六、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對公司的影響 公司本次對外轉讓內蒙古國潤(察右前旗)發電有限公司98.969%的股權, 有利于加快資金回籠,增強資金流動性,提高資金使用效率,所得款項用于公司智慧城市數據中心、新能源、儲能、充電樁(站)等業務拓展及實施,符合公司長遠發展規劃,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的情況,不會對公司正常生產經營產生不利影響。 七、獨立董事、監事會意見 1、獨立董事意見 公司本次將已完工結項的非公開發行募投項目--內蒙古國潤(察右前旗)發電有限公司98.969%的股權轉讓給西藏華信新能源有限公司,有利于提高公司資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及戰略發展需要。該項目已完工結項,并按規定履行了結項相關審批程序,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和損害股東利益的情況。交易標的經具有執行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交易價格經雙方友好協商確定,公允、合理,符合市場規則。本次事項履行了必要的審批程序,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因此,我們同意本次轉讓控股子公司股權。 2、公司監事會意見 公司本次轉讓內蒙古國潤(察右前旗)發電有限公司股權并將所得款項用于公司智慧城市數據中心、新能源、儲能、充電樁(站)等業務拓展及實施,有利于公司盤活資金,優化產業布局,促進公司發展戰略的實現,相關程序合法、合規。 八、備查文件 1、第五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決議; 2、獨立董事關于第五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3、第五屆監事會第七次會議決議。 特此公告。 易事特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7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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