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韜股份:關于繼續使用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公告
股票代碼: 002733 股票簡稱:雄韜股份 公告編號: 2017-080 深圳市雄韜電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繼續使用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公告 前次使用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基本情況: 深圳市雄韜電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 )于 2016 年 9 月 6 日召開第二屆董事會 2016 年第九次會議, 審議通過了《關于使用部分閑置募集 資金購買保本型理財產品的議案》, 同意公司使用額度不超過 2.5 億元人民幣的 自有資金,在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確保不影響公司正常經營及風險可控的前提下, 購買安全性高、流動性好、有保本約定的理財產品。 在上述額度內和期限內,資 金可以滾動使用。董事會同意授權公司經營管理層在有效期內和上述額度內行使 決策權。 使用期限為自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之日起 12 個月內。公司本次使用閑 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授權期限已經到期。 具體內容請見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7 日在巨潮資訊網( http://www.cninfo.com.cn)發布的相關公告。 公司繼續使用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基本情況: 為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 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21 日召開了第三屆董事會 2017 年第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繼續使用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 議案》, 同意公司繼續使用不超過人民幣 25,000 萬元的閑置募集資金購買安全性 高、流動性好、有保本約定的投資產品。同時,授權公司董事長在上述額度內簽 署相關合同文件,公司財務負責人組織實施具體事宜。 一、募集資金基本情況 ( 一) 2016 年度非公開發行股票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許可〔 2016〕 1349 號” 文件許可,公司 于 2016 年 8 月 5 日向特定投資者非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 44,113,207 股,每股 面值 1.00 元,每股發行價格為人民幣 21.20 元,共募集資金 935,199,988.40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 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元 , 招 商 證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扣 除 保 薦 承 銷 費 用 、 發 行 費 用 后 將 余 款 919,699,988.40 元于 2016 年 8 月 25 日匯入公司在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大鵬支行開立的賬號為 751067643817 募集資金專戶和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大鵬支行開立的 賬號為 44250100004200000265 募集資金專戶。 另外扣除公司累計發生的承銷及保薦費 18,000,000.00 元和審計費、律師費、 法定信息披露費等其他發行費用 1,534,113.21 元,實際募集資金凈額為人民幣 915,665,875.19 元。實際募集資金凈額加上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發行費用可抵 扣增值稅進項稅額 964,195.09 元,合計人民幣 916,630,070.28 元。上述資金到 位情況業經中勤萬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勤信驗字【 2016】第 1112 號《驗資報告》。 二、募集資金使用情況 ( 一) 2016 年度非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的情況 2016 年 9 月 6 日,公司第二屆董事會 2016 年第九次會議審議通過了《深圳 市雄韜電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關于使用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募投項目自籌資 金的議案》公司決定用募集資金同等金額置換已預先投入募投項目的自籌資金 3,787.48 萬元人民幣。 2016 年 9 月 6 日,公司第二屆董事會 2016 年第九次會議審議通過了《深圳 市雄韜電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關于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購買保本型理財產品 的議案》 ,滾動使用不超過 25,000.00 萬元閑置募集資金用于購買保本型理財產 品,有效期限為 12 個月。 2016 年 9 月 20 日,公司第二節董事會 2016 年第十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過《關 于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臨時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 在確保募集資金投資項目 按進度實施的前提下,使用人民幣 45,000.00 萬元閑置募集資金臨時用于補充流 動資金,使用期限不超過 12 個月,到期后歸還至募集資金專用賬戶。 在上述授 權期限內,公司對該筆資金使用進行了合理的安排, 從募集資金專戶中提取了 41,000.00 萬元用于暫時補充流動資金。 2017 年 9 月 19 日, 已將 41,000.00 萬 元閑置募集資金臨時用于補充流動資金全部歸還至公司募集資金專戶, 同時通知 了公司保薦機構和保薦代表人。 截至 2017 年 9 月 19 日,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專戶本金余額為 607,511,614.60 元。 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按項目計劃進度投入使用資金,暫時出現部分募集資金閑 置情況。 三、使用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基本情況 1、投資目的:為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使股東收益最大化,在確保不影 響公司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正常實施及募集資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利用閑置募集 資金購買安全性高、流動性好、有保本約定的投資產品,提高閑置募集資金收益。 2、投資額度:公司使用不超過人民幣 25,000 萬元的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 管理。在上述額度內,資金可以滾動使用。 3、投資品種:為控制風險,投資品種為發行主體是商業銀行的安全性高、 流動性好的投資產品(包括但不限于銀行理財產品等,該等產品需要保本約定), 且該等投資產品不得用于質押。 4、決議有效期:自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之日起 12 個月內。 5、投資期限:產品投資期限不超過 12 個月。 6、實施方式:董事會授權公司董事長在上述額度內簽署相關合同文件,公 司財務負責人組織實施具體事宜。 7、關聯關系說明:公司擬投資品種的發行主體是商業銀行,與公司不存在 關聯關系。 四、投資風險及風險控制措施 公司將按照相關規定嚴格控制風險,對投資產品進行嚴格評估,選擇流動性 好、安全性高、由商業銀行發行并提供保本承諾、期限不超過 12 個月的投資產 品。投資產品不用于質押,產品專用結算賬戶不得存放非募集資金或用作其他用 途,風險可控。 公司將及時分析和跟蹤投資產品投向、項目進展情況,一旦發現或判斷有不 利因素,將及時采取相應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資風險;公司獨立董事、監事會有 權對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與檢查。公司將依據深圳證券交易所的相關規定,對 現金管理的進展情況及時履行披露義務,在定期報告中披露報告期內現金管理投 資產品相應的損益情況。 六、本次事項履行的決策程序情況及相關機構意見 1、董事會審議情況 公司第三屆董事會 2017 年第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繼續使用閑置募集 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議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過人民幣 25,000 萬元的閑置募集 資金購買安全性高、流動性好、有保本約定的投資產品。 2、監事會意見 公司第三屆監事會 2017 年第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繼續使用閑置募集 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議案》。 監事會認為:公司繼續使用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不影響募集資金投 資項目的正常進展,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用途的情況,有利于提高閑置募集 資金的使用效率,獲得一定的投資收益,因此同意公司使用不超過人民幣 25,000 萬元的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 3、獨立董事意見 獨立董事認為,公司本次繼續使用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履行了相應的 決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 2 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 管要求》、《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 2014 年修訂)》、《深圳證券交易所中 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 2015 年修訂)》等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的 相關規定,有利于提高閑置募集資金的使用效率,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正 常進行,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或損害股東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 用不超過人民幣 25,000 萬元的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 4、保薦機構意見 公司擬繼續使用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 符合全體股東利益;該部分暫時閑置募集資金的使用不影響現有募集資金投資項 目的正常實施,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的情況;上述募集資金使用行為已 經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深圳證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和《上 市公司監管指引第 2 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等關于上 市公司募集資金使用的有關規定。 綜上,招商證券同意雄韜股份本次繼續使用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事 項。 七、備查文件 1、《 深圳市雄韜電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屆董事會 2017 年第八次會議決議》 2、《 深圳市雄韜電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屆監事會 2017 年第八次會議決議》 3、《 獨立董事關于第三屆董事會 2017 年第八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4、 《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深圳市雄韜電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繼續使用募集 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核查意見》 深圳市雄韜電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7 年 9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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