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陽股份:關于終止接受實際控制人、控股股東委托對其股權行使管理權利的公告
證券代碼:002580 證券簡稱:圣陽股份 公告編號:2017-037 山東圣陽電源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終止接受實際控制人、控股股東委托對其股權行使管理權利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概述 2016年9月30日,山東圣陽電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圣陽股份”) 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二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擬參與設立產業并購投資基金暨關聯交易的議案》。待產業并購基金成立后,計劃與公司實際控制人、控股股東共同投資優質標的項目(以下簡稱“目標公司”)。 為此,宋斌先生及一致行動人承諾:如果本次投資得以順利實施,將其持有目標公司股權所享有對目標公司的董事推薦權、監督權、知情權等非財產權利全部委托給公司管理,由公司享有和行使相關權利。具體詳見公司于2016年10月12日刊登在《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及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的《關于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簽署 <股權投資框架協議> 的公告》(公告編號:2016-047)。 2016年10月28日,公司召開2016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上述交易事 項。具體詳見公司于2016年10月29日刊登在《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及巨潮資訊 網(www.cninfo.com.cn)的《2016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公告編號:2016-052)。 由于目標公司所在行業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目標公司均未滿足各方約定的本次投資的前提條件。2017年8月21日,宋斌先生與相關各方簽訂《協議書》,終止了本次投資,各方簽訂的《框架協議》友好解除并終止履行。具體詳見公司于2017年8月22日刊登在《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及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的《關于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終止 <股權投資框架協議> 的公告》(公告編號:2017-025) 2017年9月22日,公司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終止接 受實際控制人、控股股東委托對其股權行使管理權利的議案》,公司決定終止接受實際控制人、控股股東宋斌等九名一致行動人委托,不再代表實際控制人、控股股東之委托,行使對目標公司的董事推薦權、監督權、知情權等非財產權利。在審議該事項時關聯董事回避了表決。本事項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具體詳見公司于2017年9月23日刊登在《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及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的《第四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決議公告》(公告編號:2017-034)。 二、終止接受股權管理權的主要內容 原股權委托管理關系終止,圣陽股份因接受實際控制人、控股股東宋斌先生及一致行動人委托而享有的對目標公司的董事推薦權、監督權、知情權等非財產權利全部終止。 三、終止股權管理權對公司的影響 公司終止受托行使股權管理權,不會對公司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產生不利影響,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 四、監事會意見 經審核,監事會認為:公司終止受托行使股權管理權是基于實際情況的考慮,不會對公司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產生不利影響,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議案的表決程序合法,公司關聯董事就議案回避了表決,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 五、獨立董事的事前認可及獨立意見 公司獨立董事宋希亮先生、梁仕念先生、楊依見先生發表如下意見: 1、事前認可意見 公司終止受托行使股權管理權是基于實際情況的考慮,符合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符合公司與全體股東的利益,終止該事項不會對公司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產生不利影響,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我們同意將上述事項提交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審議,關聯董事需回避表決。 2、獨立意見 公司終止受托行使股權管理權是基于實際情況的考慮,符合公司和全體股東的利益,不會對公司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產生不利影響,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議案的表決程序合法,公司關聯董事就議案回避了表決,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我們同意公司終止接受實際控制人、控股股東委托對其股權行使管理權利。 本次終止事項,尚須提交股東大會審議批準,股東大會在審議相關議案時,與上述交易有關聯關系的關聯股東應回避表決。 六、備查文件 1、第四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決議; 2、第四屆監事會第五次會議決議; 3、獨立董事關于第四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相關議案的事前認可及獨立意見 特此公告。 山東圣陽電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一七年九月二十二日 股權投資框架協議> 股權投資框架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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