猛獅科技:獨立董事關于全資子公司上海松岳電源科技有限公司增資及公司放棄優先認繳權的獨立意見
廣東猛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關于全資子公司上海松岳電源科技有限公司增資及 公司放棄優先認繳權的獨立意見 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作為公司的獨立董事,我們認真審閱了公司全資子公司上海松岳電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海松岳”)增資及公司放棄優先認繳權的會議資料,基于獨立判斷,經討論后對本次增資事項發表獨立意見如下: 上海苔岑企業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對上海松岳增資是基于上海松岳的長遠發展而做出的決定,有助于充分調動管理團隊及關鍵員工的工作積極性,使管理人員利益和企業利益更加一致,進一步促進上海松岳快速拓展業務領域、提升業務規模、增強市場競爭力。公司放棄優先認繳權具備合理性,不會對公司正常生產經營造成不利影響,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公司股東利益的情形。我們一致同意上海苔岑企業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對上海松岳增資及公司放棄本次增資的優先認繳權。 獨立董事:晏帆、張歆、秦永軍 日期:二�一七年九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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