億緯鋰能: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關于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攤薄即期回報采取填補措施的承諾的公告
1/2 證券代碼: 300014 證券簡稱:億緯鋰能 公告編號: 2017-082 惠州億緯鋰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 關于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攤薄即期回報采取填補措施 的承諾的公告 惠州億緯鋰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擬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為 進一步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資本市場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保護工作的意 見》(國辦發[2013]110 號)以及《關于首發及再融資、重大資產重組攤薄即期回報有關 事項的指導意見》(證監會公告[2015]31 號)等文件的相關要求,公司全體董事、高級 管理人員以及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對公司填補回報措施能夠得到切實履行作出相關承 諾。 一、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對公司填補回報措施能夠得到切實履行的承諾 為確保公司填補回報措施能夠得到切實履行,公司全體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作如下 承諾: “ 1、承諾不無償或以不公平條件向其他單位或者個人輸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 式損害公司利益。 2、承諾對本人的職務消費行為進行約束。 3、承諾不動用公司資產從事與本人所履行職責無關的投資、消費活動。 4、承諾由董事會或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制定的薪酬制度與公司填補回報措施的執行 情況相掛鉤。 5、 若公司未來實施新的股權激勵計劃,承諾擬公布的股權激勵方案的行權條件將 與公司填補回報措施的執行情況相掛鉤。 6、本承諾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實施完畢前,若中國證監 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 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2/2 會作出關于填補回報措施及其承諾的其他新的監管規定,且上述承諾不能滿足中國證監 會該等規定時,承諾屆時將按照中國證監會的最新規定出具補充承諾。 若違反上述承諾給公司或者投資者造成損失的,本人將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二、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對公司填補回報措施能夠得到切實履行的承諾 為確保公司填補回報措施能夠得到切實履行,公司控股股東作出如下承諾: “本公司不越權干預上市公司經營管理活動,不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為確保公司填補回報措施能夠得到切實履行,公司實際控制人作出如下承諾: “本人不越權干預上市公司經營管理活動,不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特此公告。 惠州億緯鋰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7 年 8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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