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152:維科精華獨立董事關于第八屆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寧波維科精華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關于第八屆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依據《上市公司治理準則》、《關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指導意見》等有關規定賦予我們的職責,作為公司的獨立董事,對本公司第八屆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審議相關議案的發表意見如下: 一、關于公司董事會換屆選舉及獨立董事報酬的事項 1、公司第八屆董事會原定任期將于2018年5月14日屆滿,但鑒于近期公 司重大資產重組工作已基本完成,公司的資產情況、經營范圍、股權結構等事項均已實際發生重大變化,為適應公司的上述重大變動,及公司的發展運作,同意公司董事會提前進行換屆選舉。根據《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經公司第八屆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提名第九屆董事會董事候選人為:何承命、楊東文、呂軍、陳良琴、蘇偉軍、徐偉寧,獨立董事候選人為:梅志成、阮殿波、冷軍; 2、上述候選人提名程序符合有關規定,任職資格符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獨立董事的條件,能夠勝任所聘崗位職責的要求,未發現有《公司法》規定的禁止任職情況以及被中國證監會處以市場禁入處罰并且尚未解除的情況; 3、第九屆董事會獨立董事的薪酬是根據上市公司獨立董事的薪酬水平,結合本公司的實際經營效益制定的,薪酬方案合理; 4、董事會關于上述議案的審議、表決程序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因此,我們同意上述議案,并同意將上述議案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二、關于使用部分募集資金向子公司增資用于募投項目的事項 1、公司本次募投項目之“聚合物鋰電池產線技術升級項目”和“研發中心建設項目”由公司下屬子公司寧波維科電池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維科電池”)組織實施,其中“聚合物鋰電池產線技術升級項目”募集資金25,000萬元,“研發中心建設項目”募集資金2,800萬元,合計27,800萬元。為推進募投項目的實施,公司擬使用募集資金向維科電池增資27,800萬元,增資款項將根據募投項目的進度分期撥付到位,符合公司重組報告書中關于募集資金的使用安排。 2、本次募集資金的使用方式、用途以及決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寧波維科精華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的規定。 三、關于公司對維科電池擔保的事項 截止2017年9月29日,公司對外擔保余額合計人民幣118750萬元。其中, 公司對控股子公司的擔保余額為3000萬元,對公司控股股東維科控股集團股份 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擔保余額為115750萬元。公司對外擔保余額和對控 股子公司的擔保余額分別占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和 215.73%、5.45%。 上述擔保均無逾期情況。 我們同意根據維科電池的實際運作需要,在符合國家有關政策固定的前提下,向維科電池提供人民幣50,000萬元額度內的擔保。 獨立董事:梅志成、楊雪梅、冷軍 二�一七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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