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L集團:獨立董事對公司關聯交易事項的獨立意見
TCL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對公司關聯交易事項的獨立意見 根據中國證監會《關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14年修訂)、公司《章程》和《獨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關規定。我們作為公司的獨立董事,對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二次會議審議的《關于協議受讓通力電子股份暨關聯交易的議案》發表如下獨立意見: 基于公司對通力電子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通力電子”)的高端音頻產品及智能產品業務長期看好,擬進一步提升在通力電子的控制權,T.C.L實業控股(香港)有限公司與李東生先生簽署《關于通力電子股份的轉讓協議》受讓通力電子股份,該等關聯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存在損害公司和非關聯股東及中小股東利益的行為。 董事會會議審議上述關聯交易事項時,關聯董事李東生先生回避表決,審議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關規定,遵守了公平、公正、自愿、誠信的原則,不存在通過關聯交易操縱利潤的情形,亦不存在損害公司股東利益的情形。 獨立董事: 盧馨 周國富 劉薰詞 閻焱 2017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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