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邦股份:關于會計政策變更的公告
證券代碼:002139 證券簡稱: 拓邦股份 公告編號:2017048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會計政策變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于2017年8月18日召開了第五屆董事會第三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會計政策變更的議案》,本次會計政策變更不屬于企業自主變更會計政策需提交股東大會的情形,無須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一、本次會計政策變更情況概述 1、會計政策變更日期:2017年6月12日 2、會計政策變更原因: 為了規范政府補助的確認、計量和列報,根據財政部2017年5月10日頒布 的《關于印發修訂 <企業會計準則第16號――政府補助> 的通知》(財會〔2017〕 15號),公司需根據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要求對原會計政策進行相應變更。并按 以上文件規定的起始日開始執行上述企業會計準則。 3、變更前采用的會計政策: 2006年 2月 15 日財政部印發的《財政部關于印發〈企業會計準則第 1號 ――存貨〉等 38 項具體準則的通知》(財會〔2006〕3 號)中的《企業會計準 則第 16號――政府補助》。 4、變更后采用的會計政策: 財政部制定的《企業會計準則第 16 號――政府補助》(財會〔2017〕15號)。 5、會計政策變更審議程序: 公司于2017年8月18日召開的第五屆董事會第三十四次會議、公司第五屆 監事會第二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會計政策變更的議案》。本次會計政策變更不屬于《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所列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情形,無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二、會計政策變更對公司的影響 對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補助采用未來適用法處理,對2017年1月1 日至本準則施行日之間新增的政府補助根據修訂后的《企業會計準則第16號― ―政府補助》進行調整。具體調整如下: (1)政府補助的會計處理方法從總額法改為允許采用凈額法,將與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相關遞延收益的攤銷方式從在相關資產使用壽命內平均分配改為按照合理、系統的方法分配; (2)修改政府補助的列報項目:與日常收益有關的政府補助,從利潤表“營業外收入”項目調整為利潤表“其他收益”項目列報。 除上述調整事項外,其他由于新準則的實施而進行的會計政策變更不會對財務報表項目及金額產生影響,也無需進行追溯調整。本次會計政策變更不會對公司以前年度及2017 年半年度財務報告的資產總額、負債總額、凈資產、凈利潤、股東權益產生重大影響。 三、董事會關于本次會計政策變更合理性的說明及審議本次會計政策變更的情況 公司董事會認為:本次會計政策變更是根據財政部《關于印發修訂 <企業會計準則第 16 號―政府補助> 的通知》(財會[2017]15 號)相關規定進行的調整,符合相關規定,執行變更后會計政策能夠客觀、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不影響公司當年凈利潤及所有者權益,不存在損害公司及中小股東利益的情況。因此,同意本次會計政策變更。 四、獨立董事關于會計政策變更的意見 經核查,公司本次是根據財政部2017年5月10日頒布的《關于印發修訂 <企業會計準則第16號――政府補助> 的通知》(財會〔2017〕15號)進行的會計政策變更,執行會計政策變更能夠客觀、真實地反映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不會對財務報表產生重大影響;會計變更決策程序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規定,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會計政策的變更。 五、監事會關于會計政策變更的意見 經核查,本次會計政策是根據財政部2017年5月10日頒布的《關于印發修 訂 <企業會計準則第16號――政府補助> 的通知》(財會〔2017〕15號)進行變 更,屬于按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要求變更會計政策,本次會計政策變更事項的審議程序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符合公司實際情況,變更后的會計政策對公司財務狀況和實際經營情況的反映更為準確和公允,同意公司實施本次會計政策變更。 六、備查文件 1、第五屆董事會第三十四次會議決議; 2、第五屆監事會第二十二次會議決議; 3、獨立董事對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特此公告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8月22日 企業會計準則第16號――政府補助> 企業會計準則第16號――政府補助> 企業會計準則第> 企業會計準則第16號――政府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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