鵬輝能源:更正公告
提供完整的電源解決方案 證券代碼:300438 證券簡稱:鵬輝能源 公告編號:2017-070 廣州鵬輝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廣州鵬輝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17年8月25日在巨潮 資訊網(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關于選舉產生第三屆監事會職工代表監事的公告》(公告編號:2017-069)。因工作人員疏忽,將職工代表監事姓名寫錯,現更正如下: 一、更正前: 公司于2017年8月24日召開了2017年第一次職工代表大會,經與會職工代表審 議,選舉魏忠奎先生為公司第三屆監事會職工代表監事。魏忠奎先生將與2017年第二 次臨時股東大會選舉產生的第三屆監事會非職工代表監事共同組成公司第三屆監事會,任期至第三屆監事會任期屆滿為止。魏忠奎先生簡歷詳見附件。 更正后: 公司于2017年8月24日召開了2017年第一次職工代表大會,經與會職工代表審 議,選舉魏中奎先生為公司第三屆監事會職工代表監事。魏中奎先生將與2017年第二 次臨時股東大會選舉產生的第三屆監事會非職工代表監事共同組成公司第三屆監事會,任期至第三屆監事會任期屆滿為止。魏中奎先生簡歷詳見附件。 二、更正前: 魏忠奎先生,中國國籍,無境外居留權,1980年出生,工商管理碩士。自2002年 7月參加工作以來,2002年7入職公司工作至今,先后任公司研發中心研究員、下屬子 公司銷售員、電子事業部生產部經理、營銷中心副總經理助理、廣州第二事業部項目經理?,F任公司采購中心采購經理。 截至本公告日,魏忠奎先生通過公司員工持股平臺廣州銘馳企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間接持有公司股份12,692股,占公司總股本的0.005%,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實際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存在關聯關系,未受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懲戒,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 提供完整的電源解決方案 法規關于擔任公司監事的相關規定,不存在《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第3.2.3條所規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執行人。 更正后: 魏中奎先生,中國國籍,無境外居留權,1980年出生,工商管理碩士。自2002年 7月參加工作以來,2002年7入職公司工作至今,先后任公司研發中心研究員、下屬子 公司銷售員、電子事業部生產部經理、營銷中心副總經理助理、廣州第二事業部項目經理?,F任公司采購中心采購經理。 截至本公告日,魏中奎先生通過公司員工持股平臺廣州銘馳企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間接持有公司股份12,692股,占公司總股本的0.005%,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實際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存在關聯關系,未受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懲戒,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規關于擔任公司監事的相關規定,不存在《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第3.2.3條所規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執行人。 除上述更正內容之外,原公告中其他內容不變。由此給投資者帶來的不便,我們深表歉意。公司將加強信息披露文件審核工作的力度,不斷提高信息披露質量。 特此公告。 廣州鵬輝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7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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