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軒高科:獨立董事關于全資子公司與關聯方簽署買賣合同暨關聯交易事項事前認可意見
國軒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關于全資子公司 與關聯方簽署買賣合同暨關聯交易事項事前認可意見 我們作為國軒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獨立董事,本著客觀、公正、審慎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關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相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對公司關于全資子公司與關聯方簽署買賣合同暨關聯交易的議案進行了事前審核,并與公司相關人員進行了有效溝通,現發表如下事前認可意見: 1、該議案所涉關聯交易為公司日常經營產生,符合公司利益。 2、該議案所涉關聯交易以市場公允價格為基礎,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公司股東利益的情況,不會對公司獨立性產生影響,公司亦不會因此關聯交易而對關聯方產生依賴。 綜上所述,我們同意將《關于全資子公司與關聯方簽署買賣合同暨關聯交易的議案》提交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第七次會議進行審議,關聯董事應回避表決。 以下無正文。 (本頁無正文,為《國軒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關于全資子公司與關聯方簽署買賣合同暨關聯交易事項事前認可意見》簽字頁) 獨立董事: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王志臺 盛揚 喬� 二○一七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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