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蘭股份關于會計政策變更的公告
1 證券代碼: 600854 股票簡稱:春蘭股份 編號:臨 2017-016 江蘇春蘭制冷設備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會計政策變更的公告 重要內容提示: 本次會計政策變更是根據財政部要求進行的合理調整, 對公司財務報表項目列 示產生影響,對公司損益、總資產、凈資產不產生影響,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調 整。 一、變更概述及影響 (一)變更原因及時間 根據財政部 2017 年 4 月頒布的《企業會計準則第 42 號――持有待售的非流動 資產、處置組和終止經營》(以下簡稱“準則 42 號”)及 2017 年 5 月修訂的《企業 會計準則第 16 號――政府補助》(以下簡稱“修訂后準則 16 號”),公司須在 2017 年度及以后期間的財務報告中執行前述企業會計準則。 (二)變更具體情況及影響 本次會計政策變更屬于對財務報告中報表項目列示和附注披露內容的調整,對 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等均不產生影響,具體包括: 準則 42 號主要規范了有關持有待售的非流動資產或處置組的分類、計量和列 報,以及終止經營的列報等,要求企業自 2017 年 5 月 28 日起施行,采用未來適用 法處理。 修訂后準則 16 號主要明確了與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和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 的分類、確認、計量和列報, 與企業日常經營相關的政府補助,應當計入“其他收 益”或沖減相關成本費用,并在利潤表中的“營業利潤”項目之上單獨列報“其他 收益”項目;與企業日常經營無關的政府補助,應當計入“營業外收入”。 修訂后準 則 16 號要求企業對 2017 年 1 月 1 日存在的政府補助采用未來適用法處理。 對 2017 年 1 月 1 日至本準則施行日( 2017 年 6 月 12 日)之間新增的政府補助根據本準則 進行調整。 2017 年 1-6 月公司財務報表累計影響為: “其他收益” 科目增加 615,802.54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2 元, “ 營業外收入” 科目減少 615,802.54 元。 除上述事項外,其他由于新準則的實施而進行的會計政策變更不會對財務報表 項目及金額產生影響,也無需進行追溯調整。 二、董事會關于本次變更的表決情況 經公司第八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審議通過,同意公司執行上述會計政策變更。 三、獨立董事的意見 公司獨立董事對本次會計政策變更發表獨立意見, 認為本次會計政策變更是根 據財政部財會[2017]13 號《關于印發 <企業會計準則第 42 號―持有待售的非流動 資產、處置組和終止經營> 的通知》、財會[2017]15 號《關于印發修訂 <企業會計準 則第 16 號―政府補助> 的通知》的相關規定進行了相應變更,使公司的會計政策符 合財政部、中國證監會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等相關規定, 能夠客觀、公允地反映公司 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 本次會計政策變更的決策程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公 司章程》的規定,沒有損害公司及中小股東的權益。 同意公司實施本次會計政策變 更。 四、監事會的意見 監事會認為, 本次會計政策變更是公司根據財政部新頒布和修訂的會計準則要 求進行的合理變更和調整,是符合規定的;執行變更后的會計準則能夠客觀、公允 地反映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相關決策程序符合有關法律、 法規和《公司章 程》 的規定, 不存在損害公司和全體股東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實施本次會計政策 變更。 五、備查文件 (一) 公司第八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決議; (二) 公司第八屆監事會第六次會議決議; (三)公司獨立董事關于會計政策變更的獨立意見。 特此公告。 江蘇春蘭制冷設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二○一七年八月二十八日 企業會計準> 企業會計準則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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