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環股份:關于子公司投資建設項目變更的公告
證券代碼:002129 證券簡稱:中環股份 公告編號:2017-122 天津中環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子公司投資建設項目變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一、對外投資概述 1、整體背景 為適應全球光伏產業市場發展趨勢,天津中環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進一步調整了太陽能級單晶硅材料的整體產業規劃,繼續提升太陽能級單晶硅材料產能及全球市場份額,公司本次董事會(議案八)擬調整可再生能源太陽能電池用單晶硅材料和超薄高效太陽能電池用硅單晶切片產業化工程四期項目(以下簡稱“四期項目”),同時本次董事會(議案九)擬新增投資四期改造項目繼續擴充太陽能級單晶硅材料產能,四期項目及四期改造項目預計總投資98.52億元,產能合計16.6GW,建成后內蒙古中環光伏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環光伏”)太陽能級單晶硅材料一、二、三、四期及四期改造項目合計年產能約為 23GW左右。 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四十四次會議、2017 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投資 建設可再生能源太陽能電池用單晶硅材料和超薄高效太陽能電池用硅單晶切片產業化工程四期項目的議案》,同意公司全資子公司中環光伏投資建設四期項目。詳見公司刊載于指定媒體《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及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的《關于子公司投資建設項目的公告》(2017-03)。 2、投資項目變更基本情況 目前公司擬對四期項目進行調整,原四期項目中規劃的DW廠房建設及切片設備資金投入 變更為實施太陽能級單晶硅材料擴產,項目總投資由67.21億元調整為66.87億元,項目達產 后新增產能擬由8GW調整為10.8GW。 3、董事會審議表決情況 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五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子公司投資建設項目變更的議案》,同意中環光伏四期項目變更事宜。 4、依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和《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本次投資事項還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批準,股東大會召開時間另行通知。 5、本次投資不構成關聯交易,也不構成《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規定的重大資產重組。 二、投資主體的基本情況 中環光伏作為四期項目的投資主體,基本情況如下: 1、公司名稱:內蒙古中環光伏材料有限公司 2、住所: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賽罕區寶力爾街15號 3、法定代表人:高樹良 4、注冊資本:487,290萬元人民幣 5、經營范圍:自營和代理各類商品和技術的進出口,但國家限定公司經營或禁止進出口的商品和技術除外。太陽能硅棒(錠)和硅片、半導體材料及相關產品的制造、銷售和技術研發,單晶硅、多晶硅材料來料加工,房屋租賃。 三、變更后投資項目的基本情況 1、項目名稱:可再生能源太陽能電池用單晶硅材料和超薄高效太陽能電池用硅單晶切片產業化工程四期項目。 2、項目主要內容:中環光伏擬在其現有廠房西北側地塊新建廠房,購置必要的生產設備,新建各種動力配套設施,實施四期項目建設。 3、項目建設期:3.5年。 4、項目總投資及資金來源:項目總投資66.87億元,資金來源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自籌、 銀行貸款、引入其他戰略投資者等。 5、項目可實現產能:項目達產后擬新增產能10.8GW。 四、對外投資的目的、存在的風險和對公司的影響 1、本次投資項目變更后,更有利于發揮公司太陽能用單晶全球領先的技術開發能力、產銷規模優勢和光伏制造業“工業4.0”的先進理念,打造具有全球優勢的晶體制造基地。2、本次投資項目有利于抓住太陽能級單晶硅材料的市場機遇,進一步擴充太陽能級單晶硅材料產能,在全球光伏產業市場實現規模和技術的全面領先,進而實現股東利益最大化、實現公司長期可持續發展。 3、本項目符合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實施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高技術產業化專項的要求,符合國家產業政策以及未來公司整體戰略發展方向,項目完成后能夠進一步優化公司現有的產業結構,加快公司業務的發展速度,提升公司盈利水平,增強公司在行業的競爭力和可持續發展能力。 4、公司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和深圳證券交易所有關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五、備查文件 第四屆董事會第五十五次會議決議。 特此公告 天津中環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7年9月29日
相關閱讀:
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