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玻A:關于公司債“10南玻02”2017年兌付兌息及摘牌公告
證券代碼:000012;200012;112022 公告編號:2017-068 證券簡稱:南玻A;南玻B;10南玻02 中國南玻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公司債“10南玻02”2017年兌付兌息及摘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中國南玻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公司債券品種二為7年期債券(以下簡 稱“本期債券”,債券簡稱“10南玻02”,債券代碼112022)將于2017年10月 20日支付本期債券自2016年10月20日至2017年10月19日期間最后一個年 度的利息及本期債券的本金。本期債券的摘牌日為2017年10月18日,兌付兌 息債權登記日為2017年10月19日。 中國南玻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或“公司”)于 2010年 10月20日發行中國南玻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公司債券,其中品種二為7 年期債券(以下簡稱“本期債券”,債券簡稱“10南玻02”,債券代碼112022), 至2017年10月20日將期滿7年。根據《中國南玻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 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中國南玻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公司債券上市公告書》有關條款的規定,本期債券將于2017年10月20日支付本金及2016年10月20日至2017年10月19日期間的利息。現將本次兌付兌息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10南玻02”基本情況 1、債券名稱:中國南玻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公司債券 2、債券簡稱:10南玻02 3、債券代碼:112022 4、發行規模:人民幣10億元 5、債券期限:7年期 6、票面金額:人民幣100元 7、票面利率:5.33% 8、起息日:2010年10月20日 9、付息日:本期債券存續期間,自2011年起每年的10月20日(如遇法定 節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至其后的第1個工作日)為上一計息年度的付息日。 10、付息、兌付方式:采用單利按年計息,不計復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還本,最后一期利息隨本金的兌付一起支付。 11、擔保情況:本期公司債券為無擔保債券。 12、信用級別及資信評級機構:根據2017年中誠信證券評估有限公司的跟 蹤評級,公司的主體信用等級為 AA+,評級展望為穩定;將本期債券信用等級 評定為AA+。 13、上市時間和地點:本期債券于2010年11月10日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 市交易。 14、登記、托管、委托債券派息、兌付機構: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 二、本期債券兌付兌息方案 1、本期債券兌付方案: 本次兌付的本金為本期債券發行總額人民幣10億元,即每10張“10南玻 02”兌付本金人民幣1,000元。 2、本期債券兌息方案: 本期債券 “10南玻02”的票面利率為5.33%,本次付息每手(面值1,000 元)“10南玻02”派發利息人民幣53.30元(含稅)。扣稅后個人、證券投資基 金債券持有人取得的實際每手派發利息為 42.64 元;扣稅后非居民企業(包含 QFII、RQFII)取得的實際每手派發利息為47.97元。 三、本期債券兌付兌息摘牌日、債券登記日及兌付兌息日 1、債券摘牌日:2017年10月18日 2、債權登記日:2017年10月19日 3、兌付兌息日:2017年10月20日 四、本期債券兌付兌息對象 本期債券本次兌付兌息的對象為截至2017年10月19日深圳證券交易所收 市后,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記在冊的本期債券全體持有人。 五、本期債券兌付兌息辦法 本公司將委托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進行本期債券的兌付兌息工作。 在本次兌付兌息日2個交易日前,本公司會將本期債券本金及利息足額劃付 至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銀行賬戶。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項后,通過資金結算系統將本期債券本金及利息劃付給相應的兌付兌息網點(由債券持有人指定的證券公司營業部或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認可的其他機構)。 (注:本公司與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的相關協議規定,如本公司未按時足額將債券本金及利息劃入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銀行賬戶,則后續兌付兌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負責辦理,相關實施事宜以本公司的相關公告為準。) 六、關于本次付息對象繳納公司債券利息所得稅的說明 1、個人繳納公司債券利息所得稅的說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以及其他相關法規、規定,本期債券個人(包括證券投資基金)債券持有者應繳納公司債券個人利息收入所得稅,征稅稅率為利息額的 20%,債券利息個人所得稅統一由各付息網點在向債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時負責代扣代繳,就地入庫。 2、非居民企業繳納公司債券利息所得稅的說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非居民企業所得稅源泉扣繳管理暫行辦法》(國稅發[2009]3 號)等規定,本期債券非居民企業(包括 QFII、RQFII)債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債券利息應繳納 10%企業所得稅,由本公司負責代扣代繳。 非居民企業債券持有者如需獲取完稅證明,請于 2017年 11月 19 日前(含 當日)填寫附件列示的表格傳真至聯系地址,并請將原件簽章后寄送至本公司董事會辦公室。 3、其他債券持有者繳納公司債券利息所得稅的說明 其他債券持有者的債券利息所得稅自行繳納。 七、咨詢及聯系方式 咨詢機構:中國南玻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辦公室 聯系地址:深圳市蛇口工業六路一號南玻大廈 聯系人:謝律、陳春燕 電話:0755-26860666 傳真:0755-26860641 八、相關機構 1.主承銷商: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聯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區益田路江蘇大廈A座38-45層 聯系人:聶冬云 電話:0755-82960984 傳真:0755-82943121 2.托管機構: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聯系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1093號中信大廈21樓 聯系人:賴興文 特此公告。 中國南玻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一七年十月十三日 附件: 債券持有人信息 中文(如有) 英文 在其居民國(地區)名稱 在中國境內名稱(如有) 在其居民國(地區)地址 國(地區)別 應繳納債券利息所得稅情況 證券賬戶號碼 付息債權登記日持債數(張) 應納所得稅金額(人民幣:元) 聯系人信息 姓名 電話 傳真 聯系地址 簽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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