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玻A:第八屆監事會第三次會議決議公告
證券代碼:000012;200012;112022 公告編號:2017-064 證券簡稱:南玻A;南玻B;10南玻02 中國南玻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屆監事會第三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中國南玻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屆監事會第三次會議于2017年10月10日 在深圳蛇口工業六路一號南玻集團新辦公樓一號會議室召開。會議通知已于2017 年9月30日以電子郵件形式向所有監事發出。會議應出席監事3名,實際出席 監事3名。會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會議以記名投票表 決方式通過了以下決議: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表決通過了《關于 <中國南玻集團股份 有限公司2017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 及其摘要的議案》; 監事會經討論審議認為:董事會審議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相關議案的程序和決策合法、有效,《中國南玻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內容符合《公司法》、《證券法》、《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及《公司章程》等有關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公司實施《中國南玻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合法、合規,且有利于建立健全公司經營管理機制、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勵約束機制、有效調動管理團隊和核心骨干的積極性,促使管理層緊緊抓住行業發展機遇,有助于提升公司在行業內的競爭地位,提高公司核心競爭力,確保公司發展戰略和經營目標的實現。公司實施股權激勵計劃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的情形,待公司股東大會批準后,即可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的要求予以實施。 具體內容詳見2017年10月11日公布于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 的南玻集團《2017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 本議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五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表決通過了《關于 <中國南玻集團股份 第1頁共2頁 有限公司2017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 的議案》; 經審核,監事會認為《中國南玻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A股限制性股票 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符合《公司法》、《證券法》、《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 具體內容詳見2017年10月11日公布于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的南玻集團《2017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 本議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五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表決通過了《關于核查 <中國南玻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 激勵對象名單的議案》;監事會對《中國南玻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中確定授予權益的激勵對象名單進行核查,認為:公司本次股權激勵計劃授予權益的激勵對象包括目前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管、核心管理團隊、技術及業務骨干,上述激勵對象均具備《公司法》、《證券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法律文件和《公司章程》規定的任職資格,且不存在最近12個月內被證券交易所認定為不適當人選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個月內被中國證監會及派出機構認定為不適當人選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個月內因重大違法違規行為被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行政處罰或者采取市場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情形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參與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的情形。該名單人員均符合《公司法》、《證券法》、《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公司章程》等有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法律文件規定的激勵對象條件,其作為公司本次股權激勵計劃授予權益的激勵對象的主體資格合法、有效。 公司將在召開股東大會前,通過公司網站或者其他途徑,在公司內部公示激勵對象的姓名和職務,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監事會將于股東大會審議股權激勵計劃前5日披露對激勵名單的審核意見及其公示情況的說明。 特此公告。 中國南玻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監事會 二○一七年十月十一日 第2頁共2頁 中國南玻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 中國南玻集團股份> 中國南玻集團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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