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220:江蘇陽光第七屆監事會第二次會議決議公告
1 / 2 證券代碼: 600220 證券簡稱:江蘇陽光 編號:臨2017-024 江蘇陽光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屆監事會第二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監事會及全體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 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一、 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江蘇陽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9 日以電子郵件 或電話通知方式向全體監事發出召開第七屆監事會第二次會議的通知,并于 2017 年 8 月 19 日在公司會議室召開,出席會議監事應到 3 人,實到 3 人,會議由監 事會主席曹敬農女士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二、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 一)審議通過了公司關于會計政策變更的議案。 本次會計政策變更是根據財政部頒布的《關于印發<企業會計準則第 42 號 ――持有待售的非流動資產、處置組和終止經營>的通知》(財會[2017]13 號)、 《關于印發修訂<企業會計準則第 16 號――政府補助>的通知》(財會[2017]15 號)的相關要求進行的調整, 符合相關規定及公司實際情況。 相關決策程序符合 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等規定, 不存在損害公司及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 因此,同意公司本次會計政策變更。 表決結果: 3 票同意、 0 票反對、 0 票棄權; ( 二)審議通過了《江蘇陽光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報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監事會根據《證券法》第 68 條的規定和《 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 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 3 號――半年度報告的內容與格式( 2016 年修訂)》 的有關 要求,對董事會編制的公司 2017 年半年度報告全文及摘要進行了嚴格的審核, 并提出了如下的書面審核意見,與會全體監事一致認為: 1、公司 2017 年半年度報告全文及摘要的編制和審議程序符合法律、法規、 公司章程和公司內部管理制度的各項規定; 2、公司 2017 年半年度報告全文及摘要的內容和格式符合中國證監會和上海 證券交易所的各項規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從各方面真實地反映出公司 2017 年半 年度的經營管理和財務狀況等事項; 2 / 2 3、在公司監事會提出本意見前,未發現參與 2017 年半年度報告編制和審議 的人員有違反保密規定的行為。 表決結果: 3 票同意、 0 票反對、 0 票棄權。 特此公告。 江蘇陽光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 2017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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