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柯瑪獨立董事對于公司七屆二次董事會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澳柯瑪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對于公司七屆二次董事會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根據《關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上市公司治理準則》及《公司章程》等的有關規定,我們作為澳柯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獨立董事,對公司七屆二次董事會所審議的相關事項進行了核查與落實,現基于獨立判斷,對相關事項發表獨立意見如下: 一、對于修訂《公司章程》中有關利潤分配條款及對《未來三年(2016年 -2018年)股東分紅回報規劃》相關條款進行修訂的意見 公司本次對《公司章程》中有關利潤分配條款及《未來三年(2016年-2018 年)股東分紅回報規劃》相關條款進行修訂,是公司根據目前實際情況及有關文件精神,為更好地回報投資者所進行的相應調整,充分考慮了公司全體股東的利益,并兼顧公司長遠發展需要與股東合理投資回報,有利于公司建立起有效、穩定的分紅機制,不會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的整體利益。因此,我們同意本次修訂。 二、對于執行新會計準則涉及會計政策變更事項的意見 公司本次會計政策變更,是依據財政部頒布或修訂的新企業會計準則而進行的合理變更。變更后的會計政策符合財政部、中國證監會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相關規定,能夠準確反映公司財務狀況及經營成果,符合公司及股東利益。本次會計政策變更決策程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沒有損害公司及中小股東的權益。因此,我們同意本次會計政策變更。 三、對于向青島高創澳海創業投資企業(有限合伙)進行增資的意見 公司本次對青島高創澳海創業投資企業(有限合伙)(以下簡稱“合伙企業”)進行增資暨關聯交易事項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決策程序合法合規,有利于合伙企業增強投資能力、爭取當地政府優惠政策及申請國家科技成果轉化引導基金,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因此,我們同意公司本次對外投資事項。 獨立董事: 吳尚杰 王愛華 王炬香 二○一七年八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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