贏合科技:2017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證券代碼:300457 證券簡稱:贏合科技 公告編號:2017-094 深圳市贏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1、本次股東大會無增加、變更、否決提案的情況。 2、本次股東大會無涉及變更前次股東大會決議的情形。 3、本次股東大會采用現場投票和網絡投票相結合的表決形式。 4、本公告所稱中小股東是指除以下股東之外的公司其他股東:(1)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2)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一、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1、會議召開情況 (1)會議召集人:公司董事會 (2)會議方式:本次股東大會采用現場表決與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3)會議召開時間: 現場會議召開時間:2017年9月12日(星期二)下午14:30。 網絡投票時間: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系統進行網絡投票的時間為2017年9 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互聯網投票 系統進行網絡投票的時間為2017年9月11日下午15:00―2017年9月12日下 午15:00的任意時間。 (4)現場會議地點:惠州市贏合科技有限公司辦公樓一樓會議室【地址:廣東省惠州市惠澳大道惠南高新科技產業園惠泰路7號】 (5)會議主持人:副董事長何愛彬先生 (6)會議的通知:公司于2017年8月21日在證監會指定的信息披露網站 (www.cninfo.com.cn)刊登《深圳市贏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召開2017年第 三次臨時股東大會的通知》(公告編號:2017-085),并于2017年9月8日披露 了《深圳市贏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召開2017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提示 性公告》(公告編號:2017-092)。 (7)會議的召集、召開與表決程序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規定。 2、會議出席情況 (1)股東出席的總體情況: 通過現場和網絡投票的股東25人,代表股份72,438,166 股,占上市公司 總股份的58.4357%。 其中:通過現場投票的股東10人,代表股份 63,957,103 股,占上市公司 總股份的51.5940%。 通過網絡投票的股東15人,代表股份 8,481,063 股,占上市公司總股份的 6.8416%。 (2)中小股東出席的總體情況: 通過現場和網絡投票的股東20人,代表股份8,682,366股,占上市公司總 股份的7.0040%。 其中:通過現場投票的股東5人,代表股份201,303 股,占上市公司總股 份的0.1624%。 通過網絡投票的股東15人,代表股份8,481,063股,占上市公司總股份的 6.8416%。 公司部分董事、監事及董事會秘書出席了本次會議,公司見證律師及部分高級管理人員列席了本次會議。 二、議案審議情況 與會股東、股東代表及股東代理人經認真審議,通過現場記名投票、網絡投票的方式,通過了以下決議: 1、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報告全文及摘要的議案》 表決結果如下: 同意72,437,766 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99.9994%;反對400 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0006%;棄權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認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00%。 其中,中小股東總表決情況: 同意8,681,966 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99.9954%;反對400 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0.0046%;棄權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認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0.00%。 2、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財務審計報告的議案》 表決結果如下: 同意72,437,766 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99.9994%;反對400 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0006%;棄權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認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00%。 其中,中小股東總表決情況: 同意8,681,966 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99.9954%;反對400 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0.0046%;棄權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認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0.00%。 3、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利潤分配預案的議案》 表決結果如下: 同意72,437,766 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99.9994%;反對400 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0006%;棄權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認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00%。 其中,中小股東總表決情況: 同意8,681,966 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99.9954%;反對400 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0.0046%;棄權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認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0.00%。 本議案為特別決議事項,已經由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包括股東代理人)所持表決權的2/3以上通過。 4、審議通過了《關于增加向銀行申請綜合授信額度的議案》 同意72,437,766 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99.9994%;反對400 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0006%;棄權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認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00%。 其中,中小股東總表決情況: 同意8,681,966 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99.9954%;反對400 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0.0046%;棄權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認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0.00%。 5、審議通過了《為控股子公司提供擔保的議案》 同意72,437,666 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99.9993%;反對500 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0007%;棄權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認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00%。 其中,中小股東總表決情況: 同意8,681,866 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99.9942%;反對500 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0.0058%;棄權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認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0.00%。 本議案為特別決議事項,已經由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包括股東代理人)所持表決權的2/3以上通過。 6、審議通過了《深圳市贏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資金存放 與實際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的議案》 同意72,437,766 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99.9994%;反對400 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0006%;棄權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認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00%。 其中,中小股東總表決情況: 同意8,681,966 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99.9954%;反對400 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0.0046%;棄權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認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0.00%。 7、審議通過了《深圳市贏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前次募集資金使用情況的報告的議案》 同意72,437,766 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99.9994%;反對400 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0006%;棄權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認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00%。 其中,中小股東總表決情況: 同意8,681,966 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99.9954%;反對400 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0.0046%;棄權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認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0.00%。 本議案為特別決議事項,已經由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包括股東代理人)所持表決權的2/3以上通過。 8、審議通過了《關于深圳市贏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資金使用情況的鑒證報告的議案》 同意72,437,766 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99.9994%;反對400 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0006%;棄權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認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00%。 其中,中小股東總表決情況: 同意8,681,966 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99.9954%;反對400 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0.0046%;棄權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認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0.00%。 本議案為特別決議事項,已經由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包括股東代理人)所持表決權的2/3以上通過。 三、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 廣東華商律師事務所劉麗萍律師、周子權律師出席了本次股東大會,進行現場見證并出具法律意見書,認為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和召開程序、出席會議人員的資格、召集人資格、表決程序及表決結果均符合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規定,會議表決結果合法有效。 四、備查文件 1、深圳市贏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 2、廣東華商律師事務所出具的《關于深圳市贏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深圳市贏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一七年九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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