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惠程:2017年半年度投資者保護工作自我評價報告
深圳市惠程電氣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投資者保護工作自我評價報告 深圳市惠程電氣股份有限公司全體股東: 根據《深圳證監局關于持續深入開展投資者保護“藍天行動2017”專項工作的通知》(深 證局發[2017]43號)的規定,結合深圳市惠程電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深圳惠程” 或“公司”) 《投資者關系管理制度》、《推廣和接待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董事 會秘書工作細則》、《獨立董事工作制度》,在公司向深圳證監局報備過的《關于“藍天行動2017”專項工作方案的報告》的基礎上,我們對公司截止2017年6月30日的投資者保護工作情況進行了評價。 一、重要聲明 根據公司《投資者關系管理制度》,投資者關系管理事務的第一責任人為公司董事長,董事會秘書為公司投資者關系管理事務的業務主管。公司證券部為公司的投資者關系管理職能部門,具體負責公司投資者關系管理事務。根據《關于“藍天行動2017”專項工作方案的報告》,“藍天行動2017”專項工作方案執行部門為公司證券部,負責人為公司董事會秘書,公司監事會負責動態監督和質量評價。公司董事會、監事會、董事長、董事會秘書、證券部保證本報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對報告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法律責任。 公司2017年半年度投資者保護工作方案的目標是:全面落實深圳證監局持續深入開展 “藍天行動2017”專項工作的要求,以充分保護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增強投資者獲得感 為目標,以持續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質量、保障投資者知情權為工作重點,積極開展投資者教育、投資者互動溝通工作,增進投資者對上市公司的了解,全方位引導投資者樹立正確投資理念。 二、投資者保護工作情況 (一)保障投資者服務渠道 公司致力于通過完善法人治理結構、提高信息披露和投資者關系管理水平、持續回報股東、開展投資者教育等工作,切實保護投資者權益,通過真實、有效的溝通,引導投資者形成價值投資理念。 為切實保障投資者服務渠道暢通,公司安排了專職人員負責接聽投資者熱線電話、回復互動平臺提問。報告期內,公司接待投資者熱線電話總計約110個(同一個投資者當日內多次來電不重復計算);公司互動平臺上投資者提問共計76條,公司均及時回復并發出,不存在未回復未發出情形。 (二)信息披露 公司上市前就根據相關文件制度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投資者關系管理制度》,公司上市后按照中國證監會、深圳證券交易所發布的相關法規修訂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投資者關系管理制度》,制定了《年報信息披露重大差錯責任追究制度》、《推廣和接待制度》、《重大信息內部報告制度》、《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年報工作規程》、《獨立董事年報工作制度》、《內部信息保密制度》、《內幕信息知情人登記和報備制度》,指定公司董事會秘書負責信息披露工作,規范公司內部重大信息傳遞的程序,對年報信息披露重大差錯責任追究作出明確規定,切實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公司指定《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和巨潮資訊網站為公司信息披露的報紙和網站,真實、準確、及時地披露公司信息,確保公司所有股東公平的獲得公司相關信息。 報告期內,在編制2016年年度報告、2017年一季度報告及重大資產購買暨關聯交易 報告書的重大事項期間,公司遵守信息披露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嚴格進行內幕信息管理,及時向交易所登記、報備定期報告和重大事項相關內幕信息知情人,在重大事項發生且預計難以保密的情況下,及時向交易所申請停牌,避免公司股價異常波動,維護廣大投資者的利益。公司股票停牌期間,每五個交易日公司根據相關規定如實披露重大事項進展情況,充分保障各投資者的信息知情權。經核查,公司相關內幕信息知情人在上述事項期間嚴格守法自律,沒有任何違規買賣股票的情形。公司在定期報告編制期間和重大事項進展期間,為保證信息披露公平公正,未接受各類媒體、機構的采訪、調研申請。 (三)投資者關系活動 1、股東大會 公司依據《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治理準則》等文件制定了《股東大會議事規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行為規范》,對股東大會的權力、召開程序、提案、表決和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行為進行了規范,通過規章對中小股東權益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股東嚴格根據《上市公司治理準則》、《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公司章程》規范股東行為,通過股東大會行使股東權利,未發生超越股東大會及董事會而直接干預公司經營與決策的行為。 公司依據《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2016年修訂》的要求,報告期內召開股東大會均 采取現場及網絡投票相結合的表決方式,方便中小投資者通過股東大會行使股東權利,提高中小投資者對公司決策的參與度。 報告期內,公司共召開1次股東大會,會議的召集與召開程序、出席會議人員的資格、 會議表決程序、表決結果和決議內容均符合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 2、業績說明會 報告期內公司于2017年2月28日發布了2016年年度報告,并于2017年3月8日下 午三點到五點期間在在深圳證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投資者關系管理平臺舉辦了深圳惠程 2016 年度業績說明會,公司董事長、總裁、財務總監(代)徐海嘯先生、董事會秘書兼副總裁方莉女士、會計機構負責人王燁女士、獨立董事鐘曉林先生出席了本次網上業績說明會。說明會期間投資者共提出問題 45 條,與會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會計機構負責人均當場予以回復。 (四)獨立董事工作情況 報告期內,公司獨立董事能夠定期了解公司經營情況,對公司的重大決策提供了專業性意見,對公司重大生產經營活動進行有效監督,保證了公司決策的科學性。對公司回購注銷 2015 年兩期股權激勵計劃部分股票期權和限制性股票、產業并購基金增加普通合伙人、2016年年度報告、重大資產購買暨關聯交易事項、處置公司房產、中行置盛向關聯方租賃辦公場所、產業并購基金計劃處置中國誠信信用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投資項目等事項進行審核并發表了獨立意見,為完善公司監督機制、維護公司和全體股東的合法權益發揮了應有的作用。報告期內,獨立董事沒有對公司有關事項提出異議。 (五)承諾事項履行情況 2017年上半年公司實際控制人、股東、關聯方、收購人以及公司等承諾相關方在報告 期內均嚴格履行相關承諾,未發生違反承諾的情況。相關承諾履行情況具體如下: 履 承諾事 承諾方 承諾類型 承諾內容 承諾時承諾期限行 由 間 情 況 收購報 中馳惠程;其他承諾 保證深圳惠程在資產、人員、財務、業務和機構等方面獨立。2016 2016年6正 告書或 中源信 年04月21日至常 權益變 月22 長期 履 動報告 日 行 書中所 中 作承諾 關于同業競 已 爭、關聯交 2016 2016年6履 中馳惠程;易、資金占承諾在權益變動完成后十二個月內解決同業競爭問題。 年04月21日至行 中源信 用方面的承 月22 2017年6完 諾 日 月20日畢 中馳惠程;關于同業競自身及其控制的企業不會直接或間接從事或參與任何與深圳 正 資產重 爭、關聯交 2017 2017年3常 組時所 中源信;信易、資金占惠程及其下屬企業構成競爭的任何業務或活動,不以任何方式年03月14日至履 作承諾 中利;田 用方面的承從事或參與任何與深圳惠程及其下屬企業業務相同、相似或可月14 長期 行 勇;汪超涌諾 能取代深圳惠程及其下屬企業業務的活動。 日 中 公司在《深圳市惠程電氣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 2016年08正 2016 常 公司 其他承諾 勵計劃(草案)》摘要(修訂稿)中承諾公司不為激勵對象依年08月16日至履 本激勵計劃獲取有關權益提供貸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財務月16 2020年08行 資助,包括為其貸款提供擔保。 日 月15日中 2015年12正 公司在《深圳市惠程電氣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與股票期權2015 常 股權激 公司 其他承諾 激勵計劃(草案)》中承諾不為激勵對象獲取有關權益提供貸年12月28日至履 勵承諾 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財務資助,包括為其貸款提供擔保。月28 2019年12行 日 月27日中 公司在《深圳市惠程電氣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與股 2015年11正 2015 常 公司 其他承諾 票期權激勵計劃(草案)》中承諾不為激勵對象獲取有關權益年10月4日至履 提供貸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財務資助,包括為其貸款提供擔月12 2019年11行 保。 日 月3日中 2016年6已 根據《收購管理辦法》第74條規定:在上市公司收購中,收2016 履 中馳惠程;股份限售承購人持有的被收購公司的股份,在收購完成后12個月內不得年06月21日至行 中源信 諾 轉讓。 月21 2017年6完 日 月20日畢 其他對 中馳惠程; 在《關于第一大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 已 公司中 中源信;信 告編號:2016-117)中中馳惠程及其一致行動人計劃未來6個2016 2016年12履 小股東 中利;田 其他承諾 月內增持金額不少于1億元,不超過10億元。中馳惠程及其年12月13日至行 所作承 勇;華寶信 一致行動人承諾在增持計劃完成后12個月內不減持所持有的月13 2017年6完 諾 托 本公司股份。 日 月12日畢 中馳惠程; 在《關于第一大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完成增持公司股份計劃 2017 2017年6正 中源信;信其他承諾 的公告》(公告編號:2017-056)中承諾本次增持完成后,中馳年06月13日至常 中利;田 惠程及其一致行動人承諾未來12個月內不減持所持有的本公月13 2018年6履 勇;華寶信 司股份。 日 月12日行 托 中 中馳惠程;關于同業競在作為深圳惠程控股股東及一致行動人、實際控制人期間,及 正 爭、關聯交上述期間屆滿(或終止)后12月內不會直接或間接從事或參 2017 2017年6常 中源信;信易、資金占與任何與深圳惠程及其下屬企業構成競爭的任何業務或活動,年06月19日至履 中利;田 用方面的承不以任何方式從事或參與任何與深圳惠程及其下屬企業業務月19 長期 行 勇;汪超涌諾 相同、相似或可能取代深圳惠程及其下屬企業業務的活動。日 中 公司在《關于發起設立信中利惠程產業并購基金暨關聯交易的 正 補充公告》中承諾在本次投資事項發生后的十二個月內,公司2016 2016年08常 公司 其他承諾 不使用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不將募集資金投向變年08月17日至履 更為永久性補充流動資金、不將超募資金永久性用于補充流動月17 2017年08行 資金或者歸還銀行貸款、不將本次投資的出資款用于補充流動日 月16日中 資金。 正 公司在《信中利惠程產業并購基金之合作協議》中承諾不會收2016 2016年8常 公司 其他承諾 購產業并購基金從本公司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處收購的資年08月17日至履 產。 月17 長期 行 日 中 三、投資者保護工作評價結論 報告期內公司投資者保護工作響應了《深圳證監局關于持續深入開展投資者保護“藍天行動2017”專項工作的通知》(深證局發[2017]43號)的號召,切實執行公司各項投資者保護政策,未違反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投資者關系管理相關制度規定,加強公司與投資者、潛在投資者之間的信息溝通,促進投資者對公司的了解,進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實現公司價值最大化和股東利益最大化。 深圳市惠程電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零一七年七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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