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凱膠片獨立董事關于七屆九次董事會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樂凱膠片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關于七屆九次董事會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國證監會《關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樂凱膠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章程》和公司《獨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關規定,作為公司獨立董事,本著審慎、負責的態度,基于獨立判斷的立場,對公司七屆九次董事會相關事項發表獨立意見如下:關于提名鄭文耀先生為公司董事候選人的議案 經公司董事會提名委員會審查,被提名人鄭文耀先生作為公司公司第七屆董事會董事候選人,提名方式和程序、提名人資格符合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被提名人不存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第147條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沒有被中國證監會認定為證券市場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任職資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規定的擔任公司董事的條件。我們同意鄭文耀先生成為公司第七屆董事會董事候選人,并同意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 (本頁無正文,為公司獨立董事關于七屆九次董事會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之簽字頁) 獨立董事: 李新洲 梁建敏 田昆如 2017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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