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特電機:關于公司董事長兼總裁違規減持公司股票及致歉的公告
證券代碼: 002176 證券簡稱:江特電機 公告編號:臨 2017-057 江西特種電機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公司董事長兼總裁違規減持公司股票及致歉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 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江西特種電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近日查詢到公司董事長兼總 裁朱軍先生的證券賬戶存在違規減持公司股票的情況,現將有關事項公告披露如下: 一、本次減持公司股票的基本情況 2017年8月25日,因操作失誤, 公司董事長兼總裁朱軍先生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 股票交易系統賣出公司股票30,000 股,成交均價為12.42元,成交金額37.26萬元。 本次減持雖是誤操作,但仍違反了減持前應預先披露減持計劃的規定,屬違規減持 情形。 經公司自查,本次減持股票為非限售流通股,朱軍先生于本次減持前最近一次 交易公司股票的時間為2016年12月8日,通過股票交易系統增持買進130,000股,買 入均價12.98元/股,成交金額1,687,400元。本次減持未構成短線交易、 未發生在股票 交易的敏感期內,亦不存在因獲悉內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及主觀獲利的情形。 二、本事項目前處理情況 1、 公司于2017年8月29日收到深圳證券交易所對公司董事長兼總裁朱軍先生的 相關監管函。深圳證券交易所表示,朱軍先生的上述行為違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規 則( 2014年修訂)》第1.4條、第3.1.8條和《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 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第十三條的規定。 要求公司及相關人員充分重視上述問題, 吸取教訓,杜絕上述問題的再次發生。 同時,提醒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 應當按照國家法律、法規、本所《股票上市規則》和《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 作指引》等規定,誠實守信,規范股票買賣行為,認真和及時地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2、 公司獲知上述消息后,要求朱軍先生及公司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認真 學習《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 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嚴格履行法律法規有關上市 公司董監高減持上市公司股票規定,以及減持計劃事先報備披露等要求。 三、對本次違規減持公司股份的致歉聲明 朱軍先生:本人對本次違規買賣公司股票行為進行了深刻反省,并就本次行為 向公司及廣大投資者造成的負面影響表示歉意。本人會加強對相關法律法規、規范 性文件的學習,加強持有公司股票的證券賬戶的管理,防止此類事情的再次發生。 本人及其一致行動人承諾未來6個月內不減持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將進一步加強組織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對《公司法》《證券法》、《深 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 份實施細則》等相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的學習,并要求各相關人員自身及其親 屬嚴格遵守有關規定,杜絕此類情況的再次發生。 特此公告。 江西特種電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0一七年八月三十日
相關閱讀:
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