橫店東磁:董事會關于會計政策變更的合理性說明
橫店集團東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關于會計政策變更的合理性說明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等有關規定,橫店集團東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董事會現就此次會計政策變更的合理性說明如下: 根據財政部制定的《企業會計準則第 16號――政府補助》(財會〔2017〕15 號)的規定,公司將修改財務報表列報,在利潤表中的“營業利潤”項目之上單獨列報“其他收益”項目,將自 2017年1月 1 日起與企業日常活動有關的政府補助從“營業外收入”項目重分類至“其他收益”項目。“其他收益”科目本報告期金額增加 20,710,873.54元,“ 營業外收入”科目本報告期金額減少20,710,873.54元。本次修訂僅對財務報表項目列示產生影響,對公司損益不產生影響,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調整。 我們認為:本次會計政策變更是公司根據財政部《企業會計準則第 16號― 政府補助》(財會〔2017〕15號)的相關要求進行的合理變更,符合相關規定和公 司實際情況,其決策程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本次會計政策的變更不會對公司的財務報表產生重大影響,亦不存在損害公司及中小股東利益的情況。因此,董事會同意本次會計政策變更。 (此頁無正文,為橫店集團東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關于會計政策變更的合理性說明簽署頁) 董事簽名: 何時金: 徐文財: 胡天高: 厲寶平: 錢娟萍: 吳次芳: 劉保鈺: 橫店集團東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一七年八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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