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千里第七屆董事會第三十九次會議決議公告
證券代碼:600074 證券簡稱:保千里 公告編號:2017-073 債券代碼:145206 債券簡稱:16千里01 江蘇保千里視像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屆董事會第三十九次會議決議公告 特別提示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江蘇保千里視像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 第七屆董事會 決定召開臨時會議。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第三十九次會議通知于2017年8月24 日以書面方式送達全體董事,會議于2017年8月27日在公司會議室以通訊會議 的方式召開。會議由董事長鹿鵬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會議應出席董事8人,實 際親自出席董事7人,其中董事丁立紅先生因病未出席董事會。本次會議的召集、 召開和表決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會議審議并以書面表決方式一致通過了下列事項: 一、審議通過關于就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的決定要求相關方立即改正的議案 根據公司收到的中國證監會【2017】78號《行政處罰決定書》,中國證監會 決定:依據《證券法》第二百一十四條的規定,對莊敏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60萬元罰款;對陳海昌、莊明、蔣俊杰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15萬元罰款。 董事會要求莊敏、陳海昌、莊明、蔣俊杰必須在規定時間內繳交罰款,并盡快制定可操作的改正方案,盡早落實改正事項,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 表決結果:7票贊成,0票反對,0票棄權。 獨立董事已對此發表獨立意見。 二、審議通過關于授權公司管理層向相關方提起訴訟的議案 如果莊敏、陳海昌、莊明、蔣俊杰未能盡快制定可行的改正方案,未能及時落實改正事項時,董事會授權公司管理層應代表公司向上述相關方提起訴訟,以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 證券代碼:600074 證券簡稱:保千里 公告編號:2017-073 債券代碼:145206 債券簡稱:16千里01 表決結果:7票贊成,0票反對,0票棄權。 獨立董事已對此發表獨立意見。 三、審議通過關于就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的決定要求公司改正的議案 根據公司收到的中國證監會【2017】78號《行政處罰決定書》,中國證監會 決定:依據《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對保千里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40萬元罰款;對童愛平、王務云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20萬元罰款;對林碩奇、王培琴、茅建華、費濱海、沙智慧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10萬元罰款。 董事會要求公司立刻采取以下改正措施: 1、公司及上述被處罰人員必須在規定時間內繳交罰款。 2、公司及相關股東等責任人全面核實虛假意向性協議及虛假附件的有關情況,并如實對外披露相關事實,并向投資者公開致歉。 3、公司須根據相關事實處罰相關責任人,并處予罰款。 4、公司必須進一步擴大合同管理制度的范圍,將各類意向性協議全面納入管理,從源頭控制信息披露風險。 5、公司必須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加強對董監高的培訓工作,提高董監高對信息披露的認識,強化信息披露風險控制意識。 表決結果:7票贊成,0票反對,0票棄權。 獨立董事已對此發表獨立意見。 特此公告。 江蘇保千里視像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7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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