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183:生益科技第九屆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決議公告
股票簡稱:生益科技 股票代碼:600183 公告編號:2019―024 轉債簡稱:生益轉債 轉債代碼:110040 轉股簡稱:生益轉股 轉股代碼:190040 廣東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屆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監事會及全體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一、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廣東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九屆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于2019年4月23日在公司會議室以現場結合通訊表決方式召開。2019年4月15日公司以郵件方式向監事及董事會秘書發出本次會議通知,2019年4月19日發出會議資料。會議由監事會召集人羅禮玉先生主持,會議應出席的監事3名,實際出席會議的監事3名,公司董事會秘書列席會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二、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一)審議通過《2019年第一季度報告全文及正文》 監事會一致認為: (1)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報告的編制和審議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 (2)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報告的內容與格式符合中國證監會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的有關規定,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報告公允、全面、真實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等事項。 (3)季報編制過程中,未發現公司參與季報編制和審議的人員有違反保密規定的行為。 (4)監事會保證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報告披露的信息真實、準確、完整,承諾其中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表決結果:同意3票,反對0票,棄權0票。 (二)審議通過《廣東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草案)及 摘要》 經審核,監事會認為:《廣東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簡稱“本股權激勵計劃(草案)”)的內容符合《公司法》、《證券法》、《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則和規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規定。本次股權激勵計劃的實施將有利于進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形成良好、均衡的價值分配體系,建立股東與公司管理人員及核心骨干人員之間的利益共享與中長期激勵約束機制,使核心員工利益與公司、股東的長遠發展更緊密地結合,充分調動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實現公司和股東價值最大化,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的情形。列入公司本次股權激勵計劃的激勵對象人員具備《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規定的資格,符合公司本股權激勵計劃(草案)規定的激勵對象范圍,其作為公司本次股權激勵計劃激勵對象的主體資格合法、有效。 表決結果:同意3票、反對0票、棄權0票。 本議案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三)審議通過《廣東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權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 經審核,監事會認為:《廣東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權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旨在保證公司本次股權激勵計劃的順利實施,確保股權激勵計劃規范運行,符合《公司法》、《證券法》、《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規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續發展,不會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的利益。 表決結果:同意3票、反對0票、棄權0票。 本議案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四)審議通過《關于核實 <廣東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名單> 的議案》 經審核,監事會認為:列入公司本次股權激勵計劃的激勵對象名單所確定的激勵對象為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核心技術(業務)骨干(不包括獨立董事、監事及單獨或合計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或實際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具備《公司法》、《證券法》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規定的任職資格,不存在最近12個月內被證券交易所、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認定為不適當人選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個月內因重大違法違規行為被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行政處罰或者采取市場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 有《公司法》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情形,不存在根據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參與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規定的激勵對象條件,符合本股權激勵計劃(草案)規定的激勵對象范圍,其作為公司本次股權激勵計劃激勵對象的主體資格合法、有效。 公司將在召開股東大會前,通過公司網站或其他途徑,在公司內部公示激勵對象的姓名和職務,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監事會將于股東大會審議本股權激勵計劃(草案)前5日披露對激勵對象名單的審核意見及其公示情況的說明。 表決結果:同意3票、反對0票、棄權0票。 (五)審議通過《關于重要會計政策變更及對公司影響的議案》 監事會認為:公司本次會計政策變更是根據財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分別發布的《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2017年修訂)》(財會〔2017〕7號)、《企業會計準則第23號――金融資產轉移(2017年修訂)》(財會〔2017〕8號)、《企業會計準則第24號――套期會計(2017年修訂)》(財會〔2017〕9號),及2017年5月2日發布的《企業會計準則第37號――金融工具列報(2017年修訂)》(財會〔2017〕14號)的要求進行的合理變更,符合財政部、中國證監會、上海證券交易所等相關規定,能夠客觀、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相關決策程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等規定,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會計政策變更。 表決結果:同意3票、反對0票、棄權0票。 特此公告。 廣東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監事會 2019年4月25日 廣東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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