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業科技:獨立董事關于第四屆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廣東正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關于第四屆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根據《關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上市公司治理準則》、《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獨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的規定,我們作為廣東正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獨立董事,本著對公司及公司全體股東負責的原則,在查閱公司提供的相關資料、了解相關情況后,基于實事求是、獨立判斷的立場,以科學嚴謹的工作態度,現就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相關事項發表如下意見: 一、關于回購注銷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獨立意見 公司獨立董事認為:根據《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的規定,鑒于業績考核要求,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第一個解鎖期未達到公司層面的業績考核目標,因此本次股權激勵計劃第一個解鎖期解除限售條件未成就,所有激勵對象對應考核當年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予以回購注銷。同時,已離職激勵對象不具備股權激勵對象資格,其已獲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購注銷。 本次公司回購注銷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項符合《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以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次回購注銷不會對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產生重大影響,不存在損害公司及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因此,我們一致同意本次回購注銷事宜。 (以下無正文) (本頁無正文,為《廣東正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關于第四屆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之簽署頁) 獨立董事: 劉奕華 張學斌 李峻峰 2020 年 7 月 16 日
相關閱讀:
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