烯碳退:關于公司股票終止上市并摘牌的公告
證券代碼:000511 證券簡稱:烯碳退 公告編號:2018-059 銀基烯碳新材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公司股票終止上市并摘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本公司股票于2018年6月5日進入退市整理期,在退市整理期交易三十個交易日,最后交易日為2018年7月17日。 ●本公司股票已被深圳證券交易所決定終止上市,將在2018年7月18日被摘牌。 2018年5月28日,銀基烯碳新材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收到深圳證券交易所《關于銀基烯碳新材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終止上市的決定》(深證上[2018]237號),深圳證券交易所決定公司股票終止上市。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18年修訂)》第14.4.28條的規定,公司應當在股票被終止上市后及時做好相關工作,以確保公司股份在退市整理期屆滿后四十五個交易日內可以進入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轉讓。相關情況如下: 一、終止上市摘牌的證券種類、證券簡稱、證券代碼 1、證券種類:人民幣普通股 2、證券代碼:000511 3、證券簡稱:烯碳退 4、終止上市決定日期:2018年5月28日 5、終止上市及摘牌日期:2018年7月18日 二、終止上市決定的主要內容 公司因2014年、2015年、2016年連續三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凈利潤為負值,公司股票自2017年7月6日起暫停上市。2018年4月28日,公司披露的2017年年度報告顯示,公司財務會計報告被中興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無 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中興華審字【2018】011047號)。上述情形屬于《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18年修訂)》第14.4.1條規定的公司股票應終止上市情形。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18年修訂)》第14.4.1條第(五)項、第14.4.2條的規定以及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委員會的審核意見,深圳證券交易所決定公司股票終止上市。 三、終止上市后股票辦理股份確權、登記和托管的手續及安排 公司股票終止上市后,將轉入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以下簡稱“全國股份轉讓系統)進行股份轉讓。公司聘請光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光大證券”)擔任推薦公司股票在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掛牌的主辦券商。關于終止上市后公司股票辦理股份確權、登記和托管的手續及具體安排,公司將另行公告。 四、公司股票終止上市后至在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前的信息披露 1、《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 2、深圳證券交易所網站:退市整理期股票信息業務專欄―已退市公司公告(http://www.szse.cn/main/aboutus/xywjs/tsgpxx/); 3、由股份轉讓服務機構在全國股份轉讓系統網站(www.neeq.com.cn或www.neeq.cc)代為披露。 五、公司股票終止上市后公司的聯系人、聯系地址、電話和其他通訊方式 1、聯系人:公司證券部 2、電話:024-82900810 3、傳真:024-82246162 4、咨詢時間: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特此公告。 銀基烯碳新材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8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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