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511:*ST烯碳關注函-公司回復(關于關注函2018第107號的回復)
1-1 銀基烯碳新材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關注函[2018]第 107 號的回復 深圳證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2018 年 6 月 1 日,銀基烯碳新材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 或“銀基烯碳”)收到貴部發來的《關于對銀基烯碳新材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的 關注函》(公司部關注函[2018]第 107 號)(以下簡稱“關注函”), 要求公司對投 資者所反映多次撥打公司對外公布的咨詢電話( 024-22903598)均無人接聽的相 關情況及聘請相關股份轉讓服務機構的情況進行說明, 公司高度重視, 現就有關 問題回復如下: 1.公司接聽投資者來電情況; 【回復說明】: 目前階段, 公司為更好的安排中小投資者的來訪咨詢及股東大會籌備召開等 事宜, 已籌劃完成新辦公地的搬遷工作, 除辦公地址變更外, 公司其他聯系方式 保持不變,投資者接聽電話號碼為已公告的 024-22903598( 具體詳見 2018 年 6 月 2 日披露于巨潮資訊網的《關于變更公司辦公地址的公告》)。 由于之前的搬遷 過程中可能出現電話設備不暢通導致無人接聽的情況, 公司已在前期責令相關通 訊部門進行了及時整改處理, 截止目前,公司投資者咨詢電話保持暢通狀態, 管 理層也安排了專人專崗對投資者電話咨詢進行回復, 做好及時接聽解答投資者來 電咨詢的工作。 另外,公司管理層就近期投資者來電數量增多的情況, 已將公司 官網中所列明的前臺服務電話( 024-22955600),作為新調整增設的一條投資者 咨詢電話線路,以便更高效的回復投資者來電提問。 2. 聘請股份轉讓服務機構的情況; 【回復說明】: 目前,公司管理層正就后期股票終止上市后轉入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 1-2 所需聘請服務機構的事宜進行相關業務接洽, 將盡快確定并完成聘請股份轉讓服 務機構的內部審批流程,同時及時履行相關信息披露義務。 3. 信息披露義務 【回復說明】: 公司及全體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將嚴格遵守《公司法》《證券法》等 法規及《股票上市規則》的規定,及時、真實、準確、完整地履行公司在退市整 理期間所需履行的風險提示等信息披露義務。 銀基烯碳新材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6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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