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融捷:獨立董事關于2020年半年度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融捷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關于 2020 年半年度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根據《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準則》、《關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塊上市公司董事行為指引》、《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及《公司章程》、公司《獨立董事制度》等有關規定,我們作為融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就公司2020年半年度相關事項發表獨立意見如下: 一、對公司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方資金占用及對外擔保情況的專項說明及獨立意見 根據《公司法》、《證券法》、中國證監會《關于規范上市公司與關聯方資金往來及上市公司對外擔保若干問題的通知》(證監發[2003]56 號)、《關于規范上市公司對外擔保行為的通知》(證監發[2005]120 號)等規定,我們對公司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方占用公司資金情況和公司對外擔保情況進行了認真的了解和查驗,并對所涉及事項發表專項說明和獨立意見如下: 1、報告期內,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接受公司控股股東融捷集團財務資助合計 4,670 萬元,已歸還 4,820 萬元,期末財務資助余額合計 4,225 萬元。除上述資金 往來事項外,公司與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方發生的資金往來均為正常的經營性資金往來,不存在公司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方非經營性占用公司資金的情況。 2、報告期內,公司為控股子公司提供擔保實際發生額合計 5,000 萬元,期 末實際擔保余額合計 7,000 萬元。除上述擔保事項外,報告期內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發生對外擔保,不存在為控股股東及其控制的企業、公司持股 50%以下的其他關聯方、任何非法人單位或個人提供擔保。公司無逾期對外擔保。 3、公司嚴格按照《股票上市規則》、《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對相關事項履行審批程序和信息披露義務。 (以下無正文) (本頁無正文,為《融捷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關于 2020 年半年度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的簽字頁) 獨立董事簽名: 沈洪濤 雷敬華 2020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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