贛鋒鋰業:2019年年度權益分派A股實施公告
證券代碼:002460 證券簡稱:贛鋒鋰業 編號:臨2020-065 江西贛鋒鋰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權益分派 A 股實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利潤分配方案的情況 江西贛鋒鋰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3 日召開的第五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和 2020 年 6 月 24 日召開的 2019 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2019 年度利潤分配預案》。詳見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刊登在《證券時報》和巨潮資訊網臨2020-034 贛鋒鋰業第五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決議公告和 2020 年 6 月 24 日臨 2020-058 贛鋒鋰業 2019 年年度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本次實施的分配方案與 2019 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分配方 案保持一致,按照分配比例不變的方式分配。且實施分配方案距離2019 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時間不超過兩個月。 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實施期間公司股本總額發生了變化。截至2020 年 7 月 9 日,公司 A 股總股本為 1,092,639,354 股,鑒于公司公開發 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債券簡稱:贛鋒轉債,債券代碼:128028)正處于轉股期,至股權登記日公司總股本存在因可轉債轉股繼續發生變動的可能性,公司將以股權登記日的總股本為基數,按照分配比例不變的原則進行權益分派。 二、本次實施的利潤分配方案 公司2019年年度利潤分配方案為:以實施年度利潤分配時股權登記日當天的總股本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3.0元人民幣現金。 A股利潤分配方案為:以公司現有A股股本1,092,639,354股為基數(假設自2020年7月9日至本次利潤分配A股股權登記日之前無“贛鋒轉債”轉換為公司股份),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3.0元人民幣現金。(含稅;扣稅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發限售股的個人和證券投資基金每10股派2.7元;持有非股改、非首發限售股及無限售流通股的個人股息紅利稅實行差別化稅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3.0元,權益登記日后根據投資者減持股票情況,再按實際持股期限補繳稅款;持有非股改、非首發限售股及無限售流通股的證券投資基金所涉紅利稅,對香港投資者持有基金份額部分按10%征收,對內地投資者持有基金份額部分實行差別化稅率征收?;對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業,本公司未代扣代繳所得稅,由納稅人在所得發生地繳納。)。 【?注:根據先進先出的原則,以投資者證券賬戶為單位計算持股期限,持股1個月(含1個月)以內,每10股補繳稅款0.6元;持股1個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補繳稅款0.3元;持股超過1年的,不需補繳稅款?!?H 股股東的權益分派另見本公司 H 股公告。 三、股權登記日與除權除息日 本次利潤分配 A 股股權登記日為:2020 年 7 月 21 日,A 股除權 除息日為:2020 年 7 月 22 日。 四、利潤分配對象 本次利潤分配對象為:截至 2020 年 7 月 21 日下午深圳證券交易 所收市后,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登記在冊的公司 A 股全體股東。 五、利潤分配方法 1、公司本次委托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現金紅利將于 2020 年 7 月 22 日通過股東托管證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機構)直接劃入其資金賬戶。 2、以下 A 股股東的現金紅利由公司自行派發: 序號 股東賬號 股東名稱 1 01*****099 李良彬 2 00*****135 王曉申 3 01*****217 沈海博 4 01*****487 曹志昂 5 01*****435 黃 聞 在利潤分配業務申請期間(申請日:2020 年 7 月 9 日至登記日: 2020 年 7 月 21 日),如因自派股東證券賬戶內股份減少而導致委托 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現金紅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責任與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擔。 六、公司可轉債轉股價格調整情況 因實施本次權益分派事項,贛鋒轉債的轉股價格將作相應調整, 詳見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15 日刊登在《證券時報》和巨潮資訊網臨 2020-065 贛鋒鋰業關于可轉債轉股價調整的公告。 七、咨詢機構 咨詢地址:江西省新余市高新區龍騰路 咨詢聯系人:譚茜 咨詢電話:0790-6415606 八、備查文件 1、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確認有關分紅派息具體時間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決議; 3、公司 2019 年年度股東大會決議。 特此公告。 江西贛鋒鋰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0 年 7 月 16 日
相關閱讀:
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