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國泰:關于執行新收入準則并變更相關會計政策的公告
證券代碼:002091 證券簡稱:江蘇國泰 公告編號:2020-080 江蘇國泰國際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執行新收入準則并變更相關會計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江蘇國泰國際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江蘇國泰”)于2020年8月24日召開的第八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和第八屆監事會第七次會議分別審議通過了《關于執行新收入準則并變更相關會計政策的議案》,本次會計政策變更無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具體內容如下: 一、本次會計政策變更情況概述 國家財政部于2017年7月5日頒布了《關于修訂印發
<企業會計準則第14號――收入>
的通知》(財會[2017]22號),要求在境內外同時上市的企業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國際財務報告準則或企業會計準則編制財務報表的企業,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內上市企業,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執行企業會計準則的非上市企業,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據財政部上述通知規定,公司對相應會計政策進行變更。 1、變更前公司采用的會計政策 本次變更前,公司執行財政部發布的《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和各項具體準則、企業會計準則應用指南、企業會計準則解釋及其他相關規定。 2、變更后采用的會計政策 本次變更后,公司將按照財政部發布的上述相關準則及通知的相關規定執行。 3、變更日期 根據前述規定,公司于以上規定的起始日期(2020年1月1日)開始執行新會計政策。 二、本次會計政策變更對公司的影響 修訂后的《企業會計準則第 14 號――收入》主要變更內容如下: (一) 現行收入和建造合同兩項準則納入統一的收入確認模型; (二) 以控制權轉移替代風險報酬轉移作為收入確認時點的判斷標準; (三)對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會計處理提供更明確的指引; (四) 對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項)的收入確認和計量給出了明確規定。 根據相關新舊準則銜接規定,首次執行本準則的企業,應當根據首次執行本準則的累積影響數,調整首次執行本準則當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財務報表其他相關項目金額,對可比期間信息不予調整。 本次會計政策變更,對公司當期和會計政策變更前公司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均不產生影響,不涉及對以前年度的追溯調整,不涉及公司業務范圍的變更。 三、本次會計政策變更事項的審議程序 本公司于2020年8月24日召開的第八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和第八屆監事會第七次會議分別審議通過了《關于執行新收入準則并變更會計政策的議案》,獨立董事對該事項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有關規定,本公司本次會計政策變更由董事會審議,無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四、董事會對會計政策變更合理性的說明 董事會認為:本次公司執行新收入準則并變更會計政策系根據財政部修訂并發布的《企業會計準則第14號―收入》等相關規定,其決策程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公司《章程》的規定,不會對本公司財務報表產生實質性影響,不存在損害本公司及股東利益的情形,同意本公司執行新收入準則并變更會議政策。 五、獨立董事對會計政策變更的獨立意見 獨立董事認為:鑒于國家財政部修訂并發布《企業會計準則第14號―收入》,并要求其他境內上市企業自2020年1月1日起執行,公司對此應予以嚴格執行并對會計政策進行相應變更。因此,本次公司執行新收入準則并變更會計政策,系依據國家相關政策法規,符合《企業會計準則》及相關規定。同時,公司履行必要的審議和披露程序,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有關規定。 我們同意公司根據國家相關政策法規對會計政策進行必要的變更。我們認為,本次會計政策變更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的情形。 六、監事會對會計政策變更合理性的說明 監事會認為:公司依據財政部修訂并發布的《企業會計準則第14號―收入》要求,執行新收入準則并變更相關會計政策,符合國家相關規定和公司實際情況,其決策和披露程序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等規定,不存在損害公司及中小股東合法權益的情形,同意公司的會計政策變更。 七、備查文件 1、 經與會董事簽字并加蓋董事會印章的公司第八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決 議; 2、第八屆監事會第七次會議決議; 3、獨立董事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特此公告。 江蘇國泰國際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二�年八月二十六日
企業會計準則第14號――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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