滄州明珠:獨立董事關于續聘2018年度審計機構的事前認可意見
滄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關于續聘2018年度審計機構的事前認可意見 根據《關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公司章程》、《獨立董事制度》等相關規章制度的有關規定,作為滄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獨立董事,現就公司續聘2018年度審計機構發表事前認可意見如下: 中喜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從事證券業務資格及從事上市公司審計工作的豐富經驗和職業素養,在以往與我公司的合作過程中,為公司提供了優質的審計服務,對于提高公司財務管理水平,起到了積極的建設性作用。其在擔任公司審計機構期間,遵循《中國注冊會計師獨立審計準則》,勤勉、盡職,公允合理地發表了獨立審計意見。同意公司續聘中喜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為2018年度公司財務審計機構,聘任期為一年。 同意將《關于繼續聘請中喜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為公司2018年 度審計機構的議案》提交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審議。 獨立董事:王子冬、遲國敬、陸宇建 2018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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