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1011:寶泰隆第五屆監事會第四次會議決議公告
股票代碼:601011 股票簡稱:寶泰隆 編號:臨2020-053號 寶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屆監事會第四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監事會及全體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一、會議召開情況 根據 2020 年 8 月 11 日發出的會議通知,寶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五屆監事會第四次會議于 2020 年 8 月 21 日以現場和視頻相結合的方式在黑龍江省七臺河市新興區寶泰隆路16 號公司五樓會議室召開。公司共有監事 3 人,實際現場參會監事 1人,監事會主席張瑾女士視頻參加本次會議,職工監事馮帆女士因出差未能參加本次會議,授權委托監事宋淑琴女士代為行使投票表決權。本次會議由監事會主席張瑾女士主持,公司董事會秘書王維舟先生出席了本次會議。本次會議的召開及參加表決的人員與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會議合法有效。 二、會議審議情況 會議共審議了兩項議案,在事前已與各位監事對議案內容進行過充分討論的基礎上,最終形成如下決議: 1、審議通過了《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報告全文及摘要》的議案 監事會認為: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報告全文及摘要的編制和審議程序符合《公司法》、《證券法》、《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 與格式準則第 3 號――半年度報告的內容與格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報告的內容和格式符合中國證監會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的各項規定,報告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的反映了公司 2020 年半年度的經營成果和財務狀況,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和重大遺漏,未發現參與半年度報告編制和審議人員有違反保密規定的行為。 表決結果:贊成 3 票;反對 0 票;棄權 0 票。 2、審議通過了《公司 2020 年上半年募集資金存放與實際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的議案 監事會認為:公司 2020 年上半年募集資金存放與實際使用情況符合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 2 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證監會公告[2012]44 號)、《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2013 年修訂)》等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資金使用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不存在募集資金使用和管理違規情況,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的情形,公司《2020 年上半年募集資金存放與實際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表決結果:贊成 3 票;反對 0 票;棄權 0 票。 三、備查文件 寶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屆監事會第四次會議決議。 特此公告。 寶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 二 O 二 O 年八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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