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必康:第五屆董事會第六次會議決議公告
證券代碼:002411 證券簡稱:延安必康 公告編號:2020-115 延安必康制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屆董事會第六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延安必康制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六次會議 于 2020 年 8 月 25 日以通訊方式召開,會議地點為公司會議室(陜西省西安市雁 塔區錦業一路 6 號永利國際金融中心 39 樓會議室)。本次會議于 2020 年 8 月 25 日以電話或電子郵件的形式通知了全體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應出席 會議的董事 8 人,實際到會 7 人,其中獨立董事 2 人。獨立董事黨長水先生因個 人原因請假,無法出席本次會議。公司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列席了會議。會議由公司董事長谷曉嘉女士主持。本次會議的通知、召開以及參會董事人數均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和《延安必康制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二、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會議經過記名投票表決,審議通過了如下決議: 以 7 票同意、0 票反對、0 票棄權審議通過了《關于新增募集資金專戶并簽 訂募集資金三方監管協議的議案》。 為規范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切實保護投資者利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中國證監會會《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 2 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募集資金管理辦法》等規定,公司擬在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沂新華路支行開立募集資金專項存儲賬戶。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公司及全資孫公司必康新沂、中德證券有限責任公司擬與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沂新華路支行簽訂《募集資金三方監管協議》。 具體內容詳見同日登載于《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上海證券報》、 《證券日報》和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的《關于新增募集資金專戶并簽訂募集資金三方監管協議的公告》(公告編號:2020-116)。 三、備查文件 經與會董事簽字并加蓋董事會印章的董事會決議。 特此公告。 延安必康制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二�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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